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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口岸危化及危爆品国际物流转运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口岸危化及危爆品国际物流转运区项目
建设地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额尔登高毕嘎查,**市国道331南、集二线东,垃圾填埋场东南侧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危爆品区48小时转运能力为80吨,年转运能力10000吨;危化品区(含硝酸铵)年转运能力为50000吨。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2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呼工
联系电话:151****6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