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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沙屯村互联互通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3.6836公顷(其中耕地11.2242公顷、非耕农用地2.4594公顷)、未利用地0.0041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5348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2225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沙屯村互联互通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