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上游**县神臂城镇龙凼溪、观音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补遗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原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清单“安全生产措施:计费基础:分类分项项目基本直接费费率:2%”更正为“安全生产措施:计费基础:分类分项项目基本直接费费率:2.5%”,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更正为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4日18时30分更正为2026年02月01日18时30分标书代写
4、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31日更正为2026年02月16日
5、原招标文件中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01月26日更正为2027年02月11日
6、原招标文件中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1月26日更正为2027年02月11日
7、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更正为2026年02月02日
8、原招标文件提问和异议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更正为2026年01月22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位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
2026年01月14日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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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招标文件及《长江流域上游**县神臂城镇龙凼溪、观音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补遗文件02号》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6年01月15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