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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奥****公司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申请,要求原于2025年8月7日我局已批**浅滩二期2024-9区块**奥****公司年产65千万件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修改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现予以公告。
一、2#生产车间与3#生产车间调整为一幢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8719.81平方米。
二、宿舍楼屋顶梯间面积微调,建筑面积调整为4713.6平方米。
三、涉及调整的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53409平方米,容积率2.6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比8.94%,建筑密度55%,机动车泊位147辆,非机动车停放数量128辆。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瓯**发展大楼1号楼925办公室,联系电话:****8435)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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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