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10-123********579432C-****1231-000037-1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1-14 17:06:41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怀****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48号东座
成 交 金额:550000.00元
供应商评审价格:55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 称:怀****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服务内容:怀****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服务要求:本次设计任务为项目建设相关的以及办理手续必须的全部设计内容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说明书、图纸、概算(含评审)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评审、(建筑、结构、水、电等专业)初步设计图纸、概算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钱莉莉、沈高虹、程小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人民币82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80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237。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安****工业园独****中心020号
联系方式:0556-****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8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晨
联系方式:0556-****518
十、附件
1.评标记录表
2.业绩
3.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4.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