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通用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我单位需改造实验教学场地建筑面积约2200㎡,共20处实验教学场地,在正式建设前,须对改造项目进行勘察设计,设计内容含改造项目方案编制、智慧设备引入、装饰装修工程等方面
| 项目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范围 |
服务地点 |
服务质量技术标准 |
预算金额 |
完成 期限 |
服务 期限 |
| ****实验室通用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设计项目 |
对20间实验室通用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进行整体设计,含智能化设施设备、信息系****工程部分。 |
**市**区 |
见比价文件 |
7.65 万元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设计文件(电子+纸质版) |
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结束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预算:7.65万元;
3.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不允许合同分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八)报价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满足其中一项即可,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证书。
(九)报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列入军队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十)报价人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
五、比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 1 月 15 日至 1 月 19 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比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比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比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 1月 23 日0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1 月 23 日10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市**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递交投标文件。
七、开标(比价)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 1 月 23 日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市**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老师
办公电话:028-****8233
移动电话:193****6879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管理部门监督人:薛先生
采购管理部门监督办公电话:028-****8087
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移动电话:153****6913
纪检监察监督人:李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191****331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