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道464线**县城至冯家坪段公路改建工程、S464乌科(**界)至特木里段改建工程等2个项目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及集体土地征收需要,编制《土壤剥离再利用实施方案》,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技术服务单位。
一、比选项目情况及比选范围
1.1 建设地点:凉山州**县境内
1.2建设规模:
(1)省道464线**县城至冯家坪段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路线全长75.3km,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7.5 米,行车道宽度 2 3.25 米。桥梁宽度 9 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设计大桥286.2 m/2座,中桥 814.7m/15座,小桥28.1m/2座,项目占地102.2525公顷,其中耕地19.8466公顷(无永久基本农田),其中部分耕地质量等级为3等以上。
(2)S464乌科(**界)至特木里段改建工程
项目路线起于**与**县交界处,经**县畜牧垭口、乌科乡、四且村、**县规划道路、止点与S464**县至冯家坪段相接。路线全长26.165公里,其中**路段里程约25.56公里,完全利用段与在建S464**至冯家坪段公路共线,项目占地47.4995公顷,其中耕地9.1636公顷(无永久基本农田),其中部分耕地质量等级为3等以上。
1.3比选范围:编制完成省道464线**县城至冯家坪段公路改建工程、S464乌科(**界)至特木里段改建工程等2个项目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方案,******局**有关部门组织评审论证,论证通******局予以批复,******局备案。
1.4服务要求:根据《****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的通知》(川办函〔2024〕100号)的要求,编制完成省道464线**县城至冯家坪段公路改建工程、S464乌科(**界)至特木里段改建工程等2个项目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方案,******局**有关部门组织评审论证,论证通******局予以批复,******局备案。同时协助业主单位完成建设项目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及集体土地征收手续。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历天。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履约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业绩。
注: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同时提供自然**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4资质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5人员要求: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组成专业团队开展报告编制工作。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和比选文件规定的证书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比选申请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2.6信誉要求:
(1)被州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不接受其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不接受其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接受其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提供网络截图。
(5)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其投标,提供网络截图。
(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7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比选时间截止前在
凉山州****集团****公司(网址http://lsjtjt.cn/)下载比选文件。
3.2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凉山州****集团****公司网站(网址http://lsjtjt.cn/ )公示期限:3日。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凉山州****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市**东路53****银行内);
加急标书代写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比选申请人代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但有缺漏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东路53号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83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