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技治超设备采购、升级及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技治超设备采购、升级及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技治超设备采购、升级及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技治超设备采购、升级及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标书代写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参数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审:采购需求中标“★”参数(共 5 项), 每满足 1 项参数要求得 3分,共计 15 分。

注:(1)采购需求中标“★”项包含多条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标识所含内容均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采购需求中标“★”参数或要求,须提供能够证明参数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得分。

0-15

现更正为: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参数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审:采购需求中标“★”参数(共 5 项), 每满足 1 项参数要求得 3分,共计 15 分。

注:(1)采购需求中标“★”项包含多条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标识所含内容均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采购需求中标“★”参数或要求,须提供能够证明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承诺在签订合同后、供货前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并承诺如无法提供或报告不符要求时采购人可解除合同、追究自身违约责任及上报监管部门,则视为符合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的视为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得分。

0-15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更正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单位:****

地址:**县红军大道11号

联系电话:0564-****466

(二)代理机构:****

地址:**县新**汇金财富商厦19楼

联系人:陈 工

电 话:0564-****93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4
信息变更
金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技治超设备采购、升级及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