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技治超设备采购、升级及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技治超设备采购、升级及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标书代写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技术参数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审:采购需求中标“★”参数(共 5 项), 每满足 1 项参数要求得 3分,共计 15 分。 注:(1)采购需求中标“★”项包含多条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标识所含内容均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采购需求中标“★”参数或要求,须提供能够证明参数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得分。 |
0-15 |
现更正为: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技术参数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审:采购需求中标“★”参数(共 5 项), 每满足 1 项参数要求得 3分,共计 15 分。 注:(1)采购需求中标“★”项包含多条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标识所含内容均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采购需求中标“★”参数或要求,须提供能够证明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承诺在签订合同后、供货前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并承诺如无法提供或报告不符要求时采购人可解除合同、追究自身违约责任及上报监管部门,则视为符合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的视为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得分。 |
0-15 |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更正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单位:****
地址:**县红军大道11号
联系电话:0564-****466
(二)代理机构:****
地址:**县新**汇金财富商厦19楼
联系人:陈 工
电 话:0564-****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