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成﹒金玉华府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成﹒金玉华府前期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4日15时(**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吉成﹒金玉华府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69113.02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769113.02元/年
采购需求:吉成﹒金玉华府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6)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度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日期内****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没有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查实不属于中小企业,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2.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月15日09:30时至2026年1月30日17:00时(**时间)
地点:**市**区**置小区3栋2单元202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不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2月4日15时(**时间)
地点:****(**市**区**置小区3栋2单元202 )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4日15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保函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17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或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转账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存入指定账号,须备注项目编号,凭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本项目报名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4****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公司**市迎宾支行
帐 号: 133****59014
(5)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递交质疑文件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
联系方式: 杨建波(151****3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置小区3栋2单元202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宋砂(项目负责人,黔招协(2020)07649)、张雕(黔招协(2020)06821)、陈翔(黔招协(2020)07605)
电 话:155****0202、182****0888、186****4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砂(项目负责人)、张雕、陈翔
电 话:155****0202、182****0888、186****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