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环保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8年12月13日)

审批
福建-福州-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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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8年12月13日)
2018-12-13 1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0121

传 真:0591-****0121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 编:3501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万套新能源电池箱涂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县祥谦镇辅翼村**麦****公司交通铝材生产车间一内

**晟光****公司

****

改扩建项目租赁在**县祥谦镇辅翼村**麦****公司交通铝材生产车间一内,新增租赁厂房800m2,新增一条喷漆涂装生产线及配套的烘干线,将现有工程5万套新能源电池箱电泳涂装改成喷漆涂装,项目增资100万、环保投资24万,改扩建后全厂合计租赁面积3500m2,年产15万新能源电池箱涂装(其中年产10万套新能源电池箱电泳涂装、5万套新能源电池箱喷漆涂装。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只允许设一个规范化排放口。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公司****处理厂)处理。

2、项目应加强废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认真落实有机废气密闭收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3、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一般生产固废应回收利用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5、项目应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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