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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县长梁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长红大道)一标段**县长梁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长红大道)一标段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县长梁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长红大道)一标段(****)于2026年1月6日在**省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作如下澄清: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合理确定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1月30日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答疑澄清公告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不变。 特此公告! **** ****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