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潜在)投标单位:******公司就下属**东鹏2026年生产、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鹏2026年生产、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二、招标单位:****三、项目地址:**市梅林镇创新大道6号****四、垃圾类别:生产、生活垃圾,以现场实际处置数量为准。
五、处置时间:2026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六、供应商资格: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具备处理生产、生活垃圾所需的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6万元(大写:陆万元),****银行转帐,或提交《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若投标方与需求单位有业务往来,且应付款项金额超出投标保证金的2倍以上,投标人可用其作担保抵押,需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等形式免于缴纳。
若中标则该投标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无违约事项的前提下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全额返还;若投标方中标后弃标(不签订合同及履约),保证金没收。
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汇入以下账号:户行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保证金********银行**支行360********0525014626****银行附言备注处写:**基地2026年生产、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并将转帐凭证黏贴在投标文件保证金缴纳凭证说明函,以备查验(详见附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投标单位及个人列入黑名单: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发现有串标、围标行为的。
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4、向招标方人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弃标,不签订合同的。
6、不同投标方用同一个IP参与线上报价或竞价视为围标。
九、文件提交:1、提供有效期的企业经营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非电汇转账的投标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详见附件二模板)。标书代写
注:与招标联系人获取投标相关附件;如招标方需要,投标方需提供上述原件核验。
招标联系人:吴文强电话:182-7952-2828十、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17时前,未按规定封标,逾期送达,我司有权作废。标书代写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东鹏控股官网:https:www.****.net;微信公众号:东鹏集团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n。
****日期: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