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造价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 :2026-01-14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县全县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在****[**省**市**区南屏镇茶苑路**线南侧(光坡家脚)**新天地7幢G-1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27日15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县全县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21.820698
5.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固定费率不得高于1.38%,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不得高于218206.98元,供应商的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6.采购需求: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2025年**县全县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出具各阶段成果文件,具体内容包括:(1)施工准备阶段:根据施工设计图纸,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2)施工阶段:根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对施工阶段全过程影响造价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控制管理。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3)竣工阶段:依据工程经济和技术文件,对委托审核的工程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并出具审核报告。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提供所有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之日止(具体进度节点应服从采购人安排)。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 ****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土木建筑工程(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
3.4供应商须至少委派1名造价人员常驻施工现场,且该驻场造价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土木建筑工程(土建)或安装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驻场造价人员可以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区南屏镇茶苑路**线南侧(光坡家脚)**新天地7幢G-119]。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电话:0879-****569、133****9092)。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办公室)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月27日15时00分(**时间)。
2.地点:********办公室)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人民政府******局窗口(https://www.****.cn/gtj/gtj.dhtml)上发布。
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公室)
地 址:**县茶乡路4号
联系方式:150****8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南屏镇茶苑路**线南侧(光坡家脚)**新天地7幢G-119
联系方式:0879-****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海萍
电 话:139****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