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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10万吨废旧金属及10万吨钢渣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10万吨废旧金属及10万吨钢渣粉项目
建设地点:**市**张庄木业产业园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起止时间
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邢金广
联系电话:188****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