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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相关规定,经****现场评审考核及综合评定,****医疗机构****小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拟同意以下1****医疗机构增加医保服务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卫生院,地址:**县八道哨街上。增加医保服务项目:口腔科。
二、公示时间
2026年01月14日—2026年01月22日,共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有关事项
公示期间,****医疗机构存在各类违规情况,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876-****008,我们会严格遵守保密法,绝不泄露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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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