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同意埭头路建设工程(104国道至园**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1-14 | |||||||||||||||||||||||||||||||||||||||||||||||||||||||||||||||||||||||||||||||||||||||||||||||||||||||||||||||||||||||||||||||||||||||||||||||||||||||||||||||||||||||||||||||||||||||||||||||||||||||||||||||||||||||||
| 平发改投资〔2025〕237号 关于同意埭头路建设工程(104国道至园**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埭头路建设工程(104国道至园**路)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报告》(平**〔2025〕80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5〕126号文,我局于2025年10月31日****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分局、县水利局、****执法局、****公司、县供电局、****大队、县通发办、****政府对****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县鳌江镇埭头村(北起G104国道,终点止于园**路)。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11214.5平方米,道路全长419.652米,道路用地红线宽度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照明、景观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 三、道路工程设计:(一)平面设计:本道路工程呈南北走向,道**起现状G104国道,南接园**路,中间路段依次与环城路相交。 (二)道路横断面设计3.0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4m双向四车道+2.5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25.0m。 (三)道路纵断面设计:道路最低控制标高为4.30m,道路全段共设2个变坡点,最大坡度为0.325%,最小坡度为0.30%,最小坡长169.43m。 (四)路面结构设计:车行道采用5cmAC-13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粘层(0.5L/m2)+7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封层(1.0L/m2)+玻纤格栅+20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3.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0cm塘渣路基;人行道采用5cm彩色透水砖铺装+3cmM10水泥砂浆+15cmC20水泥砼基层+10cm级配碎石找平层+30cm塘渣路基。 (五)路基工程、无障碍设计、交叉口设计、交通工程:(1)原则同意设计;(2)结合相交道路进出口优化交叉口设计;(3)根据规范要求和交叉口实际需求合理设置交通控制方式,完善标志、标线、科技、照明等相关设施;(4)沿线交叉口应考虑充分展开,保障通行能力;(5)补充附近道路交通标志调整方案。 四、排水工程:雨水管采用HDPE缠绕增强管(B型)DN300-DN800共长度为770米,污水管采用HDPE缠绕增强管(B型)DN300长度为391米,PE实壁管De315长39米,给水管采用承插柔性接口钢管DN150-DN300共长度为450米。 五、综合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原则同意综合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六、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以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七、****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八、其他:凡涉及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供电、消防局、交警大队、执法局、****中心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九、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5735.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74.95万元。 十、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一、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2025年12月05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办公室,****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分局,县水利局,****执法局,****公司,县供电局,****大队,县通发办,****政府。 ****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05日印发 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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