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市澄****公司改建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市澄****公司改建燃气锅炉项目
2、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3、建设地址:**市**区莲下镇上村工业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热力生产和供应,将原有2台6t/h燃煤锅炉改造成2台1t/h燃气锅炉,相应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房、燃料堆场、灰渣场,并建设燃气锅炉房、气瓶间,生产规模为蒸汽量2t/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市澄****公司
地址:**市**区莲下镇上村工业区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0754-****5388
电子邮箱:****@qq.com
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市澄****公司
地址:**市**区莲下镇上村工业区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0754-****5388
电子邮箱:****@qq.com
四、验收监测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市弗****公司
地址:**市**区隧达街11号6栋102、202、203、302、303房
联系人:马工
电话:020-3170-2879
五、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排放监测;(2)燃气锅炉废气及氨逃逸排放监测;(3)厂界噪声排放监测;(4****猪场及处置情况检查;(5)环境管理检查。
六、自主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主体工程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已经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进行落实,主体建设内容未出现重大变动,验收期间工况稳定,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合法处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验收工作组协商一致,原则同意**市澄****公司改建燃气锅炉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