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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中心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自然**部16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国土**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 (基于2000坐标系)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现状 |
| ****发展中心 |
马青路(三都路-厦蓉高速段)交通完善工程 |
交通运输用地-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02防护绿地 |
4712.022平方米 |
/ |
位于**区**街道,马青路与厦蓉高速节点东侧,起于三都路,终于角嵩路。 |
国有建设用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成交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1月24****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
**市**区滨**路19****分局3楼办公室;电话:0592-****981;传真:0592-****982。
****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