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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00.00平方米
计租面积
6.00年
出租期限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交易方式
面积数量
47500.00平方米装修情况
-出租用途
商业地址
**省**市**区**市**区深南路89号招租底价
17.00元/平方米/月出租期限
6.00年出租递增
第4年递增5%优先承租权
否招租方性质
市属国企租赁免租期限
6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4个月,第二至三年每年1个月)交易保证金
****000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广场5幢1至4层规划区域招租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1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1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市**区深南路89号 |
| 面积/数量 | 4750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6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6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4个月,第二至三年每年1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2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7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第4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 履约条件 | 1.招租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出租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已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2.****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型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2025年修订)》中对于转租管理的规定,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资产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给第三方。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须将次承租人的资格条件、转租合同等信息提供给出租方审核,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否则视为违约。 对于承租方整体运营专业市场、商场、大型城市综合体的运营模式,承租方与其供应商、品牌**方及商户签订相关运营**合同的情形,不视为转租。 3.承租后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4. 关于续约:租赁期满前3个月,承租方可书面提请续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经过出租方同意的可以续租不超过4年(包括本数): (1)承租方履约记录良好; (2)接受出租方的续约方案。 5.监控、消控室、消防水泵及水泵房:鉴于塔楼、裙楼的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在设计时整体考虑,设备整体配备并且集中放置于裙楼消控室内无法分割,因此商业裙楼及塔楼的监控、消防控室、水泵房须交由承租方统一管理及维护。监控、消控及水泵房的维保、检测事宜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向出租方开放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的使用权、改造接入权及查询权,出租方有监督和建议权。塔楼部分末端系统设备由出租方管理和维护。 6.由于此次招租面积占整体商业面积约70%,且本次招租定价中未包含物业管理费用,为方便承租方后期运营管理的统一性,承租方需负责:租赁房屋的范围、项目主体的东、西、南、北广场、群楼外立面、地下停车场、屋顶停车场等非1、2、3幢塔楼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并承担费用。 7.如承租方需对该物业装修,须提前将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办理相关装修手续,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应自行承担装饰装修过程中的安全等一切责任。 8.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为最后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的3倍。 9.合同签订后,租金以3个月为一个支付租金的周期,第一期租金在正式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承租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的30日前支付下一期租金。 10.合同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减资,确有减资需要时,必须提前60日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出租方满意的担保,否则视为违约。 11.房屋返还: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于15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主要管线系统完好,基础设施功能正常,整体清洁无大型废弃装修残留,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截至搬离之日应当由承租方承担与租赁物业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气费等,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12.承租人严禁在物业经营场所内发生以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 (1)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危害祖国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等不当言论、散播政治谣言的行为; (2)违法开展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 (3)其他一切与党和国家政策相违背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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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且签订租赁****公司名称须与提交联交所的报名资料一致。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保证金处置:(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2)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付出租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须另行补足(如招租保证金高于应支付交易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原路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 开户行:交通银行****支行 账 号:326********8170059518 7.本项目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为0.5元/平方米/月或0.5元/平方米/月的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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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实缴1000万元(含)以上,****公司营业执照及资本实缴证明); 2.意向承租方或其拟在本项目经营的品牌(非自营品牌需取得品牌持有方合法授权),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范围内有正常经营中的商业场所,②总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0㎡(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完整报告; 4.意向承租方及其控股股东5年内****集团体系内(控股或持股)企业发生纠纷或者涉诉案件,出具承诺函,由出租方审核; 5.本项目接受联合承租,联合承租各方均需满足上述1-4条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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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5.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2条提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6.联合体承租协议(如涉及); 7.招租公告盖章确认版; 8.租赁合用模板盖章确认版;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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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1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2,43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1月28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510;0755-****0738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广场3号楼5楼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招租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政府或出租方要求进行,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3.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独立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使用危险物品、大容量电池、珍珠棉、泡沫等,不得将租赁物业作为“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4.踏勘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158****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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