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衡州窑——蒋家窑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审批
湖南-衡阳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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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关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衡州窑——蒋家窑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14 17:13

湘文物督〔2026〕1号

****:

你局《关于审批〈衡州窑——蒋家窑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衡文旅广体〔2025〕106号),以及******保护中心****集团****公司编制的《衡州窑——蒋家窑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版)》(2025年11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原则同意《方案》。《方案》已按《〈衡州窑——蒋家窑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评估报告》(****,2025年10月22日)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且基本修改到位。

(一)防护对象:蒋家窑址文物埋藏区域。

(二)主要防护措施:适度的视频监控系统、巡更系统以及一期监控机房扩容建设,**的系统应与一期安防系统兼容。

二、修改意见

(一)蒋家窑址主要出入口及铁质防盗网外围不在本项目防护之内,相应设施设备应予以删除。

(二)补充各窑址风险隐患照片,特别是能反映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活动对窑址本体产生干扰的照片。

(三)应急广播系统对进入警戒区的人员发出的提示音,易对当地居民产生困扰,应更改为“你已进入视频监控区域,请注意”,或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提示牌予以提示。

(四)前端设备防雷措施采用等电位连接技术在本项目中不适用,补充说明接地具体做法和工艺。****中心的防雷接地具体做法和工艺。

(五)****中心的用房的具体照片,如门、窗以及周边情况,并在总平面图中标注其所在位置。分控中心的功能定位应充分考虑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宜定位为蒋家窑址安防系统数据的存储、中继和传输。相应设施设备应予以调整,视频显示设备满足设备调试、检测所需即可。

****中心的扩容应以平台软件的更新、防火墙的设置、电子地图的完善为主,对其硬件的添置应坚持合理适度的原则并予以核减。如核减“综合安防管理平台服务器”数量。

(七)鉴于《方案》明确“本期参照一期进行设计,在其基础上做细微调整优化,无大规模调整防护措施结构需求”,因此,本期工程预(概)算377.96万元过高,应按评估报告中的意见“控制在300万元之内”,并据上述意见将设计方案修改到位后结合当地实际核减,还应大幅核减“工程设计费”,相关设备应综合询市场单价。

三、相关要求

(一)《方案》修改完善由你局督导落实,形成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并应重编项目预算书后再按规定提交项目预算控制数评审。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应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也是该项目施工前技术交底、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施工前,项目业主单位应将上述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以及财评文书、招投标文书报你局审核,并由你局转报我局书面备案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项目施工中,如需对防护对象、主要防护措施及相应设备等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核准。

(四)项目实施中应做好与其它文物保护工程的统筹协调,细化文物保护措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不得对文物本体及历史风貌造成破坏和干扰。

(五)项目竣工后,应明确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建立和落实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确保各系统的正常使用。

(六)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绩效。项目实施综合效果将作为你市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下达等的直接依据。

此复。



****文物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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