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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本公示,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项目名称:**12吨/小时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区川姜镇望海台村姜张路39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投资550万元,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区建设**12吨/小时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厂内扩建建构筑物包括锅炉房、生物质堆场等,均位于印花车间东侧空地,总占地面积1020m2。该项目作为厂内配套设施,仅用于厂区供热,蒸汽不对外输出,不改变现有产品和产能。该锅炉为备用锅炉,仅集中供热管网不供应时可使用该备用锅炉,若集中供热正常供应,不得使用该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