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村建设项目,位于**市**县**乡**村,北至用地界,南至**县**水景湾项目,西至**路东侧,**用地界。**县**新村建设项目实际占地面积 31592.06m2,调查面积为31592.06m2。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 111.666997°,北纬 33.781795°。
该地块现规划用途为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
第一阶段主要工作为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资料分析,于2025 年 10 月 9 日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谈。第二阶段分析调查工作依据地块生产历史,按照分区布点法布设土壤采样点 12 个。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进行了钻探取芯、现场采样等工作,共采集土壤样品 23 个,土壤检测项目主要包括:pH、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钼、锰、石油烃(C10-C40),共计 49 项。共有 10 项指标检出(除 pH 外,检出浓度均有限值),其他因子均未检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限值,钼检出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1/T2527-2023)建设用地第一类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值。
经过对本地块的初步污染识别和现场样品采集检测分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1/T 2527-2023)的相关要求,基于本地块初步调查结果表明:本次工作调查发现地块内的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不需要开展后续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