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武利镇光达新材料产业园供水工程

审批
广西-钦州-灵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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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14

项目名称 **县武利镇光达新材料产业园供水工程
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县武利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54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邓程昌
联系人 陈之庄 联系电话 182****4562
项目投资(万元) 1561.6020 环保投资(万元) 3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水厂进行厂区维修升级,同时铺设供水管道至**县光达新材料产业园,近期规划用水规模为10000立方米每天,包含****工业园、光达新材料产业园的用水规模:远期规划用水规划为20000立方米每天,包含武利镇区、****工业园、光达新材料产业园和伯劳镇的用水规模。主要建****水厂厂区进行升级改造:建设dn400PE主管10800米、dn110PE支管2000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水泥等粉尘类建筑材料集中密闭(覆盖)堆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遮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设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的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定期维修、保养施工机械设备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加强项目植物措施,绿化美化环境
承诺:**** 邓程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邓程昌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0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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