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华路街道大市庄村安置房**电动自行车智慧充电系统和门楼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区中华路街道大市庄村安置房**电动自行车智慧充电系统和门楼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 | **区中华路街道大市庄村安置房**电动自行车智慧充电系统和门楼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电系统和门楼,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省**市******广场13层1316 | 7463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5.00分 | ||||
|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项目 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区中华路街道大市庄村安置房**电动自行车智慧充电系统和门楼工程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30日历天 | 王海荣 | 豫241****93617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谢铮、睢建伟、卢大红。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895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0MA3XJJT617。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市庄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131****1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安钢大道薛家庄95号
联系人:睢国乾、范龙
联系电话:151****6167,037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