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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单位: ****
项目编号: ****(试)
报名截止日期: 1970-01-01 08:00:00
投标截止日期: 1970-01-01 08:00:00 标书代写
公告原文
**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项目-示范片区管网修复工程管内混凝土固结物清除劳务分包FB-005市政公用业务 分包发售招标文件的更正补遗 各意向投标单位,现就响应文件提交做出如下说明: (一)对于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更正补遗: 招标文件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商业绩要求 (1)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管道异物清除工程分包。 注:①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 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现更正为: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商业绩要求 (1)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分包。 注:①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 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二)对于财务要求证明材料的更正补遗: 招标文件要求: 3.5.3财务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 √适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至 2025年;无(补充要求)。 现更正为: □不适用 √适用。 3.5.3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至 2025年;无(补充要求)。 请各意向投标单位及时进行响应。 **** 2026年1月14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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