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省城市更新工程监理服务活动,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我省监理服务水平,根据《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省实际,依据法律法规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省城市更新工程监理服务活动。**省城市更新工程监理活动除应遵循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城市更新工程分类
●居住品质提升
●市政基础设施更新
●生态环境治理
●历史建筑风貌塑造
●安全体检
基本规定
1.项目监理机构组建: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约定,结合城市更新工程的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2.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监理规划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相关施工方案编制。
3.监理工作方式: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遵循动态控制原理,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理措施,采用审查、见证、旁站、巡视等方式对工程实施监理。
4.开工与方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和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
5.材料与新技术审查: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
6.安全与验收: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合同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安全方案、现场防护、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安全事故。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组织验收。
7.智慧监理与资料归档:宜采用BIM等智慧监理平台,对数据分析进行可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智能建造全过程数据贯通与协同管控,提升监理工作效率与管控精准度。监理文件资料整理组卷后,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移交,同时保证监理归档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案卷质量。
居住品质提升
住房改造
1.结构加固:检查加固作业区域清理及原结构构件基层处理质量;检查临时支撑体系施工质量;检查结构加固各分项施工质量及钢板与混凝土结合面、碳纤维布粘贴层、新增钢筋锚固节点等隐蔽部位施工质量。
2.建筑装饰装修:检查建筑地面基层、垫层、找平层、面层及踢脚线质量;检查门窗**、门窗框、玻璃及五金件、密封及排水构造;检查涂饰基层处理、涂刷及涂层质量;检查门窗套等构件安装、护栏扶手高度及阴阳角收口质量。
3.屋面:检查屋面保温基层、保温层及细部节点施工质量;检查屋面防水基层、防水层及细部构造处理质量;检查屋面排水设施、变形缝及附属设施安装质量。
4.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检查室内给水、排水、供暖、室外给水、排水、供热管道及配件安装、饮用水系统等施工质量,确保试验与调试合格。
5.通风与空调:检查通风系统与空调安装系统的风管、设备安装及防腐绝热施工质量,确保系统调试合格。
6.建筑电气:检查室外电气、电气照明、备用和不间断电源、防雷接地等系统的安装质量,确保测试合格。
7.智能系统:检查智能化集成、综合布线、建筑设备监控、火灾自动报警、安防、防雷接地等系统的安装质量,确保试运行合格。
8.建筑节能:检查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节能施工质量及设备安装质量,确保符合节能要求。
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
1.公共区域设施:检查公共区域缘石坡道、盲道、轮椅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施工质量。
2.电梯加装与更新:检查加装电梯、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基础条件、结构施工、设备安装及运行性能。
本导则的制定旨在规范**省城市更新工程的监理服务活动,提升监理服务水平,确保城市更新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推动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