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059(******服务中心环评窗口)
通讯地址:**省**市**区越溪**路18号
邮 编:215104
联系单位:****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项目名称:****公司扩建年产硅橡胶制品1000万件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横泾街道木东路7575号
建设单位:****公司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最终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对评价区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属于间接排放。****处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本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中,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综合处理;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2025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协会网站进行主动公示,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