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西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二期工程

审批
宁夏-吴忠-红寺堡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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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发布机构
****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1-14
名称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 26 年 1 月 14 日我局对 2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拟 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 拟 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 26 年 1 月 14 日 -20 24 年 1 月 20 日(5 个 工作 日)。

联系电话:0953- ****502

通讯地址: **市**区综合大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西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二期工程

**市**区**

****

******公司

主要建设六**路(德水街 K1+144.130 )雨水管道 2677m 、纬二路(德水街 - 扬黄路)雨水管道 5264m ,**路(纬一路 - 纬二路)雨水管道 950m 。项目总投资 2540.13 万元,环保投资共计 119 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防治以及后期生态恢复。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 “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对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大风天停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 “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落实 “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设置施工围挡、并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25 )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落实 “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泥浆、弃土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利用,不****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泥浆循环使用,待施工****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主要为合理规划占地,并严格管控占地面积;露天堆放的物料和土方需加设防尘网,车辆必须清洗后方可上路;制定严格的施工组织和管理细则,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宣传工作;提升工程施工效率,缩短工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路面通行,同时排水沟临时占地周边恢复植被。

(六)运营期内主管部门应对管线严格监管,定期对检查井进行清理,检查井清理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管道内泥沙清理出的泥沙送至指定地点填埋。

(七)落实 “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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