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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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询比价公告
****4#水泥磨节能改造项目桩基基础工程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1-15 07:49:24
**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采购单位:**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1-19 16:00:00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6-01-21 11:00:00加急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1-20 16: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1-21 11:00:00
采购类别:工程项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具有三级及以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业务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5.投标人为业务经办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6.提交报名资料当日的“信用中国(www.****.cn)”报告。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公司4#水泥磨节能改造项目桩基基础工程 |
专业施工 |
|
1.000 |
EA |
电汇或承兑汇票 |
**公司 |
|
收货地址: **省**市**县王桥镇冀**德堡****公司
┃详情描述
| 一、项目名称: 冀**德堡****公司4#水泥磨节能改造项目桩基基础工程 二、项目内容: (一)询价范围 冀**德堡****公司4#水泥磨节能改造项目桩基基础工程服务内容包括对此项目的桩基施工、养护、检测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4#水泥磨节能改造项目桩基基础工程桩基施工、养护、检测等相关工作 三、服务实现功能及目标: 4#水泥磨节能改造项目桩基基础工程桩基施工、养护、检测等相关工作。 四、质量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五、服务要求期限: (一)本工程总工期预计40个日历日,具体工期以项目建设实际工期为准。 (二)入厂要求:进厂作业前中标单位需提供以下入厂安全资料: 1.中标单位应为到企业服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缴纳赔付不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20万元和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应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提****社保局****公司提供,****公司印章。 2.入厂人员年龄要求男不得大于60周岁、女不得大于50周岁。 六、付款及验收要求 (一)验收方式:现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承包人结算人员应主动配合发包人预算人员进行该工程的结算,否则以发包人预算人员审定价作为工程的结算价。 (二)付款方式:本工程项目无进度付款,工程****管理部门及公司领导初审审定后,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发票至审定后工程结算费用的70%金额的工程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结算价的70%。 (3)本合同所涉工程结算经发包人自身或发包人委托的外部审计单位终审审定后,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最终审定金额的剩余全部工程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至最终审定后工程总造价的97%。所剩审定后工程总造价的3%为本合同所涉工程的质量保修金,本项目质保维修期限为1年,质保金扣押期限为1年。 (4)剩余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工程质量保修期间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支付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四)税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四)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五)信誉要求:****集团黑名单的单位,未列入金隅冀东水泥区域“冻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具备签订和履约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六)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八)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其他情形。 注意:入围审核要求(以下要求资****集团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审核) 1.具有三级及以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业务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5.投标人为业务经办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6.提交报名资料当日的“信用中国(www.****.cn)”报告。 八、报价要求: (一)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报价最高限价是人民币¥2650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伍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照无效处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递交电子询比价文件(上传电子版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 2.逾期上传****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将予以拒绝投标。 3.开标网站/地点: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 (三)签字盖章要求: 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签字盖章必须为真实有效的签字、加盖鲜章,投标文件每一页必须加盖公章,扫描件须使用彩色扫描,使用其他形式的签字、盖章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正副本加盖公章必须为鲜章,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抠图”“电子签章”等形式,如投标人违反要求视为投标人无效投标。 (四)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以及超过招标工期要求的; 4.****公司、企业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 (一)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包括警告、冻结报价资格、列入黑名单三种措施,具体如下: 1.警告是指对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相关规定,但情节轻微且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达到一般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条件的处置方式;2.冻结报价资格是指冻结供应商相关采购标的的合格投标人、报价人资格(不包括已授标或已签订合同的)。相关采购标的是指供应商发生不良行为所涉及的标的。对出现较为严重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应当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 1 年的处置;3.列入黑名单是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严重不良行为,应当列入黑名单。 金隅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完整的检验、试验等材质证明文件资料(包括分包商、主要外购、部套件供应商应该提供的文件资料)。 2.在设备仓储、运输等过程中,因供应商保护措施不完善,造成设备损伤或给设备质量带来隐患,但未造成损失的。 3.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但未造成损失的。 4.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 5.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 6.因服务质量问题给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影响,但未造成损失的。 7.出现其他不良行为,情节轻微,造成采购过程效率降低,但未给采购****公司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较为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损失的。 2.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3.工程竣工验收后,向采购人出具的质量保修内容、期限违反合同约定的。 4.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5.供应商准入时或采购业务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6.供应商虚假响应招标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的。 7.供应商资质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未及时作出说明,对采购结果公平性造成影响的。 8.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投标文件承诺,擅自更换原材料、组部件的。 9.供应商违规转包、分包合同,影响不大的。 10.在招标或询价采购中,一个季度内,供应商在确定中标或中选结果前累计弃标 3 次及以上并对采购业务产生影响的。 (从一般行为调整到较为严重)。 11.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的。 (从一般行为调整到较为严重)。 12.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拒不整改的。 13.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事故事件,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4.违反相关规定进入下一道工序的。 15.因工程、产品、服务质量问题给采购人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较为严重损失的。 16.****公司认定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2.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 3.在投标或报价过程中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的。 4.不遵守招投标、采购相关纪律,在开标、评标(评选)现场无理取闹,破坏招投标秩序的。 5.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通过非法中介机构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或向有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6.对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恶意投诉供应商,经采购人、采购人上级管理单位或者纪检监察机构核实后予以驳回的。 7.不按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公告、邀请函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 8.供应商中标或中选后因自身原因放弃的。(从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 9.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有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逃避监督的。 10.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 1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 1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在运输途中损坏严重,并拒绝调换。 13.被国家质检单位通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从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 14.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从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 15.因产品质量(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公司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16.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造成不利影响的或产品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但拒不进行召回的。(标红色为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并与严重这一条合并) 17.以虚假进度及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货款或结算款项的。 18.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19.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20.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应付款项,对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1.出现质量事故、环保事件、网络安全事件的。 22.以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公司声誉或利益造成影响的。 23.以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或正当利益的。 24.经招标采购数字化平台判断为黑名单的。 25.非法获取、泄露或不当使用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未公开信息。 26.其他违反法律****集团经评估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的。 十、廉政条款 投标人不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方人员参加由投标人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采购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采购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采购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发包人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同意向采购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方违约,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集团黑名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已经中标,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集团黑名单,投标方须同时承担招标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如果已经中标,且已经签订合同,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集团黑名单,中标方同时须向招标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一、探勘现场及业务咨询 (一)踏勘时间:2026年1月20日10时,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勘踏现场以现场照片及签到表为证(踏勘现场人员需提供采****公司相关资质及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不现场踏勘视为掌握现场情况。 (二)踏勘地点:**省**市**县王桥镇冀**德堡****公司 (三)踏勘现场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2394 十三、人员保险 投标人应当缴纳工伤保险,或赔付限额不低于120万元、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应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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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先生(业务咨询) / 155****22394
鲍先生(询比价组织) / 029-****050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19-****925
监督举报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