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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主体:
根据《****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4〕23号),现开展2025年度设施农业项目贷款贴息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贴息对象。主要是农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二、贷款贴息范围。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领域的**或改扩建项目。贷款资金用于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购置、安装及建设等环节。
三、贴息标准。严格执行“双限”控制,即贴息比例按贷款年利率的70%,但不高于同期LPR的70%且不得超过2%。贴息年限不超过5年,单个主体年度贴息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材料。项目主体提供以下材料,并对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1.《2025年度**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贴息项目及资金申报表》;
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3.贷款合同;
4.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放款凭证、申报周期内的付息证明(需清晰显示借贷双方信息、贷款金额、起止时间、利率、利息);
5.贷款资金使用明细及佐证材料(如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工程款支付凭证等);
6.项目实际投资额证明材料及已获得财政补助说明;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2026年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产业信息科,联系电话****6750。
附件:2025年**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补助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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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