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公司资产的
询价公告
****
****法院于2025年3月5日作出(2025)甘0102清申1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旗牌(常****公司对被申请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9月25日指定****律师事****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的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公司强制清算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清算组制作了《****公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并于2025年12月17日提交债权人审议表决,债权人审议表决通过了清算组制作的财产变价方案。据此,清算组发布询价公告如下:
一、****公司询价处置财产
****公司询价处置财产共三部分,分别为印章刻制机器设备、原材料、办公家具及电器。
二、****公司拟询价处置财产的评估价值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聘请**信诺房地产****公司****公司资产进行评估。2025年12月1日,**信诺房地产****公司出具甘信诺资评字〔2025〕46号资产评估报告,评****公司机器设备及办公家具,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1月13日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5395元。具体如下:
1、印章刻制机器设备
(1)泰克牌激光雕刻机1台,241元;(2)中易牌激光雕刻机,1416元;(3)精雕机1台,5699元;(4)热压机1台,177元;(5)硼砂机1台,885元;(6)磨刀机1台,549元。该部分资产评估价合计8967元。
2、办公家具及电器
(1)格力变频空调机1台,1456元;(2)木质椅子1把,159元;(3)办公椅29把,770元;(4)小铁皮柜6台,275元;(5)文件柜2台,198元;(6)大铁皮柜1台,80元;(7)办公桌1台,358元;(8)茶水柜1台,60元;(9)空调1台,929元;(10)沙发一套(3人位1个+1人位2个),575元;(11)冰箱1台,619元;(12)木质文件柜1台,531元;(13)小茶几1台,60元;(14)电视机1台,358元。该部分资产评估价合计6428元。
3、原材料
****公司有一批原材料为刻有****公司专用章外壳、条形章原材料以及制作专用章辅材,此批原材料绝大部分有企业方名称,属于低值易耗品且放置时间较长,因处置价值较低、难以统计数量等原因,评估机构未予评估。
三、****公司财产处置底价
1、印章刻制机器设备
在民事执行程序中,一般以评估值为起拍价拍卖财产,如一拍流拍的,则以评估值的80%作为二拍起拍价拍卖财产,如二拍流拍的,则由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协商以二拍价以物抵债。鉴于此,清算组参照执行拍卖程序,就印章刻制机器设备以评估值8967元的80%即7174元作为财产处置的底价,由询价方自行报价,由报价最高者购得。
2、办公家具及电器
就办公家具及电器,以评估值6428元作为财产处置的底价,由询价方自行报价,由报价最高者购得。
3、原材料
就原材料不设底价,由询价方自行报价,由报价最高者购得。以上资产可分别或打包报价,打包报价的合计底价不得低于各资产处置底价之和。
四、****公司财产处置的询价及交易流程
1、报价人报价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价。
2、实地详看
意向购买人可以向清****公司处置资产现状,或向清算组预约进行实地实物详看。
3、作出报价
意向购买人根据其自主判断在公告明确的报名期限届满前作出报价。报价以书面的方式作出,意向购买人作出报价应向清算组提交以下材料:
(1)报价函;
(2)意向购买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意向购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本人签字确认。
4、报价期限
报价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2月25日止。意向购买人请于2026年2月25日18:00前向清算组提交书面报价文件。
5、确定最终买受人
报价期限届满后,清算组将参与报价的意向购买人的报价情况****人民法院,如意向买受人为一人且不低于底价的,将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如意向买受人多于一人的将组织各意向买受人再次磋商竞争并确定最终买受人(同等条件下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最终买受人)。
6、与买受人签订购买协议
清算组与确定的买受人签订《购买协议》,双方按签订的《购买协议》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7、资产的移交
买受人应当在签订购买协议后3日内支付全部款项,款项支付完毕后,清算组配合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五、报价须知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要约邀请,清算组有权终止询价工作。
2、****公司询价资产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清算组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购买人在报价前认真调查了解再作出是否参与报价的决定,未看样的报价人一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完全了解并确认,责任自负。
3、本公告所涉标的物的实际品质、数量等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买受人经报价确定成交后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
4、本公告所涉标的物如需过户,则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是否符合过户条件以及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的时间,请意向购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询问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和清算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买受人经报价确定后自行办理印章刻制、经营等所需审批的全部手续。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的意向购买人****公司名下资产。
联系人:高律师136****1816、李律师155****1636
附:报价函
****公司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报价函
| 项目名称 |
****公司有限公司名下资产处置 |
||
| 报价人名称 |
|||
| 报价人性质 |
自然人□ |
法人□ |
|
| 自然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委托代理人 |
|||
| 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报价项目和金额 |
****公司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具体包括1、印章刻制机器设备,评估值8967元,报价低于7174元为无效报价;2、办公家具及电器评估值6428元,报价低于6428元为无效报价;3、原材料不设底价。 |
报价金额: |
|
| 特别提示 |
1.报价人提供资料:报价人系法人的,报价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同时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2.报价截止日期:2026年2月25日18时。 3.买受人的确定:同等条件下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最终买受人。 4.付款要求:移交前一次性付款。 5.报价金额不含税费,如需开具发票的,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支付承担。 |
||
| 报价人 |
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签字): |
||
****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参考价值:
处置主体: ****
资产类型:其他财产
资产所在地:**路1号房地产大厦15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