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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项目
鲜蛋类采购竞价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2026年01月14日
****鲜蛋类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确定供应商,现邀请在库蛋类和综合类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鲜蛋类采购项目
3.竞价货物或服务一览表
| 名称 |
主要技术 规格要求 |
交货(服务)地点 |
预计采购数量 |
中选和备选供应商数量 |
合同期限 |
| 鲜蛋类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 |
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
1+1 |
3个月 |
二、报价响应文件的提交和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1报价人应将报价响应文件别用信封密封,并标竞价通知书编号、报价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价响应文件未密封可导致其询价被拒绝。
1.2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竞价邀请中规定的竞价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由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
1.3如报价响应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报价人应将报价响应文件按第1.1条至1.2条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竞价邀请函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报价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5报价响应文件应在竞价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报价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加急标书代写
1.6报价人竞价价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报价人在竞价响应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报价响应文件。报价人在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期后修改报价响应文件的,其询价响应将被拒绝。
1.8报价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1.9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0日15时30分 。
2.评审时间、地点:2026年1月20日15时30****门市**区新岭路12号福****公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库内蛋类和综合类资质供应商(由采购人核实)。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供应商应具有响应竞价项目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单位近七日内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章)。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异常名单
4.供应商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公司各单位仍有质量异议未处理的,不允许参与竞价(提供竞价承诺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允许同时参与竞价,要求所有供应商在参与竞价时提供一份关联企业情况表,****公司法规定界定(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表加盖公章)。
7.入选供应商禁止供应分包、转包和借壳供应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供应商库中清除,并拉入黑名单。
8.参与供应商需要承诺,若中选,可以立即响应采购人订单需求,承诺书格式自拟。
9. 竞价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0日15时30分 。
四、联系方式
竞价报价文件提交地 址:****门市**区新岭路12****公司;
竞价报文件提交联 系 人:陈先生188****4683,何先生158****7092
(工作日8:00至12:00;15:00至18:00)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项号 |
编 列 内 容 |
| 1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除本次竞价: (1)出现影响竞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若本次响应供应商数量在规定截止时间不足3人的,本次采购项目将转为谈判采购方式,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
| 2 |
导致报价无效的条款: (1)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2)未按要求提供报价文件以及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3)竞价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有试图影响对报价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的;****小组对报价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的; (5)未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 (6)不符合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7)若关联企业同时参与竞价,关联企业的该次报价无效,采购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 |
| 3 |
评审规则:评审报价最低价中选。 |
| 4 |
监管部门名称:****纪检监察室 |
| 5 |
竞价保证金: (1)供应商参与竞价前,应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并保证在竞价报价截止时间前汇达本项目提供的账户上,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鲜蛋类集采竞价保证金”。 (2)保证金到账情况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报价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351********109202164 (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选和备选的供应商保证金将在中选结果公布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未中选和备选供应商的账户,中选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概况
供应商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中选人名单确定后,先进行三天的中选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后,采购人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人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就供货内容、供货质量、配送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合同条款等情况进行进一步协商确认,如中选人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备选中重新确定中选人,如需重新确定中选人,则按未中选的中选候选人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
(二)采购内容
| 产品名称 |
预计每日采购数量 |
| 鲜蛋类 |
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
二、项目要求
(一)鲜鸡蛋供货质量标准
1.鲜鸡蛋定义:未经人工仔细清洁或灭菌处理,仅通过物理分拣包装,且内容物符合新鲜度与安全限量的鸡产禽蛋。
2.鲜鸡蛋质量要求
所供鲜鸡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级《食品安全法》《GB 2749-2015蛋与蛋制品》等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达标的。鸡蛋大小均匀,表面需较为干净整洁,无明显污染物,到货时的剩余保质期需大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报价供应商可对质量标准进行现场确认,报价前需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见第五章示例)。具体要求见下表。
表1 感官要求
| 项目 |
要求 |
| 色泽 |
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去壳后蛋黄呈橘黄色至橙色,蛋白澄清、透明,无其他异常颜色。 |
| 气味 |
蛋液具有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 |
| 状态 |
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霉斑,表面无残留排泄物;灯光透视时蛋内无黑点及异物;去壳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稀稠分明,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
表2 污染物限量
| 项目 |
要求 |
| 铅(以Pb计) |
≤0.2 mg/kg |
| 镉(以Cd计) |
≤0.05 mg/kg |
| 贡(以Hg计) |
≤0.05 mg/kg |
表3农药残留限量
| 项目 |
要求 |
| 六六六(HCH) |
≤0.1 mg/kg |
| 滴滴涕(DDT) |
≤0.1 mg/kg |
| 氟虫腈 |
≤0.2 mg/kg |
表4兽药残留限量
| 项目 |
要求 |
| 氧氟沙星 |
≤2 μg/kg |
| 培氟沙星 |
≤2 μg/kg |
| 诺氟沙星 |
≤2 μg/kg |
| 洛美沙星 |
≤2 μg/kg |
| 恩诺沙星 |
≤10 μg/kg (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
| 环丙沙星 |
|
| 沙拉沙星 |
≤5 μg/kg |
| 达氟沙星 |
≤10 μg/kg |
| 金刚烷胺 |
不得检出 |
| 金霉素 |
≤400 μg/kg |
| 土霉素 |
≤400 μg/kg |
| 四环素 |
≤400 μg/kg |
| 多西环素 |
≤10 μg/kg |
| 氟苯尼考 |
≤10 μg/kg (以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计) |
| 氟苯尼考胺 |
|
| 甲砜霉素 |
≤10 μg/kg |
| 氯霉素 |
不得检出 |
| 呋喃唑酮代谢物 |
不得检出 |
| 磺胺类(总量) |
≤10 μg/kg |
| 甲硝唑 |
不得检出 |
| 地美硝唑 |
不得检出 |
| 甲氧苄啶 |
≤10 μg/kg |
注:上表中未列明质量标准的,中选人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进行进一步协商确认。
3.鲜鸡蛋包装要求
(一)包装外观需整洁无破损,相关产品标识应当清晰并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二)产品需用蛋托和纸箱,按每板30枚、每箱12板共计360枚包装好,每枚鸡蛋大小均匀,每箱净重42斤-45斤(具体每箱净重要求,以我司的实际订单要求为准),每箱表面必须标明净重,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4.鲜鹌鹑蛋和鲜鸭蛋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级《食品安全法》等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达标的。表面需较为干净整洁,无明显污染物。
(三)检验标准
1.中选人应保证按订单指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的仓库或地点,我司收货部门收货时应按3%及以上比例抽样称重和开箱检查,鲜鸡蛋每箱净重误差不得高于单箱鸡蛋的1.5%,破损率不得高于单箱鸡蛋的1.5%,包括但不限于裂纹、硌窝、散黄、血斑、重量不达标等情况均视为验收不合格。
2.签收完成后,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且导致客户无法正常食用的部分将立即协商处理(补换货/扣除相应货款),由此产生的相应运费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货物按抽检量的均值(扣除失重破损损耗)计算该批次产品重量,即验收合格入库重量=(抽检每箱毛重平均值-纸箱和蛋托等包装物重量-发霉、长虫、破损等质量不合格品重量平均值)*到货箱数。
4.鸡蛋约3天送一次货到我司订单指定交货地点,即需一次送3天的量。
(四)供应价格
鲜鸡蛋结算价格=采购订单下达当天“禽病网”中公布的****地区鸡蛋价格为基准价+中选的加价。结算价格为含税到岸价(含卸货)。 鲜鹌鹑蛋和鲜鸭蛋的采购结算=采购人当期执行的市场价格*(1-中标优惠率)。
(五)配送要求
1.鲜鸡蛋配送车辆需使用厢式货车或棚车,做到防雨防潮,避免挤压,轻装轻卸。禁止与有毒、潮湿、腐蚀性货物混装。中选人应确保配送车辆整洁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运送人员要有相应的证件。
2.质量保证:为我司提供的所有副食品均要具备可溯源的“一品一码”或者“上市凭证”和相应的食品检测证明(按要求随车配送)。
3.中选人应按我司订单指定的送达时间送达我司指定交货地点。需进行应急供应保障时,中选人需在接到我司通知后2小时内与我司协商,并按照我司要求配送到位。
4.供应商需免费额外配送蛋托供我司分拣打包使用,****公司或子公司需求为准。
三、商务条件
(一)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视订单情况开始供货,提前供应将提前通知。
(三)交付条件:抽检、验收合格
(四)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五)报价要求:
1.鲜鸡蛋报价要求:本次鲜鸡蛋报价以采购订单下达当天“禽病网”中公布的****地区鸡蛋价格为基准价进行加价,其中红蛋每斤加价最高限价为0.40元(小数点后2位),白蛋(粉蛋)每斤加价最高限价为0.50元(小数点后2位),供应商报价时仅需填写加价部分金额,即供应商红蛋报价≤0.40元,供应商白蛋(粉蛋)报价≤0.50元;鲜鹌鹑蛋和鲜鸭蛋采用优惠率报价的形式,鲜鹌鹑蛋和鲜鸭蛋的采购结算=采购人当期执行的市场价格*(1-中标优惠率),最低优惠率为23.5%,供应商报价优惠率≥23.5%。供应商的报价若超出了最高限价,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的报价须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的成本以及所有费用,一旦成交,采购人不再新增任何费用,中选人必须能保质保量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任务,否则,视为中选人违约,采购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中选人的违约责任。
3.鸡蛋结算价格=采购订单下达当天“禽病网”中公布的****地区鸡蛋价格为基准价+中选的加价,鲜鹌鹑蛋和鲜鸭蛋的采购结算=采购人当期执行的市场价格*(1-中标优惠率)。
(六)结算方式:按我司验收合格数量结算,次月核对上个月账单,结算周期为票到后45个工作日,具体以我司需求为准,详见合同。
(七)违约责任:详见合同。
四、中选规则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报价人应为满足第一章所列“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文件。
2.评审方法:评审报价最低中选。评审报价=供应商红蛋报价*80%+白蛋报价*10%+鲜鹌鹑蛋和鲜鸭蛋*10%
3.若中选供应商因自身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供应的,将按照价格顺序启用第二顺位供应商。
4.若出现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并列第一时,我司将邀请并列第一名供应商采购人现场进行摇号确定中标供应商,受邀请不参加视同放弃本次中选,其余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或报价无效。
5.竞价报价限价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最高限价 |
评分占比 |
| 1 |
鲜鸡蛋(红蛋) |
不得高于规定的每斤加价最高值0.4元。 |
80% |
| 2 |
鲜鸡蛋(白蛋/粉蛋) |
不得高于规定的每斤加价最高值0.5元。 |
10% |
| 3 |
鲜鹌鹑蛋和鲜鸭蛋 |
优惠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每斤加价最高值23.5%。 |
10% |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2.本合同为样本合同,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选人应结合竞价文件第三章规定及甲乙双方协商结果填列相应内容。竞价文件第三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竞价文件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使用其他格式合同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副食品采购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甲、乙双方实际供需情况,本着平等互利、共促发展的原则,经**协商,特此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供应产品类别和地点
1.1 供应产品类别:鲜鸡蛋。
1.2 供应地点为:****门市 (具体地点以实际订单地址为准)。
2 供应产品质量标准及保质期
2.1 通用产品质量标准。乙方供应产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甲方标准要求,禁止供应以次充好以及过期、变质、霉烂、不达标、不合格产品。
2.2 分类产品具体质量标准。鸡蛋类还应符合以下标准为: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明显色差,蛋体清洁,无斑点、无粪便、无血迹、无污染;手摸蛋壳略粗糙,不滑腻,重量适当;蛋与蛋相互碰击声音清脆,轻微晃动无声;向蛋壳上哈气,嗅其无异味或有轻微生石灰味;灯光透视气室高度小于11毫米,整个蛋呈微红色,蛋黄略见阴影或无阴影,且位于中央,不移动,蛋壳无裂纹。严禁使用违禁药品,无公害、无药残、无激素(应提供检验报告)。产品需用蛋托和纸箱包装。鸡蛋按每板30枚、每箱12板共计360枚包装,每枚鸡蛋大小均匀,每箱净重42斤-45斤(具体每箱净重要求,以甲方的实际订单要求为准),每箱包装表面应当标明净重,每箱净重误差不得高于1.5%,破损率不得高于1.5%。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产品送达时,其生产日期距送**期不超过5天(含生产当日),确保产品新鲜和质量。
2.3 产品检测检验合格证明。乙方送货时应当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散装产品对应该批次产品检测报告、以及预包装产品对应该批次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2.4 产品登记与溯源要求。乙方向甲方销售的所有产品****管理局相关规定在**省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入市必登或其他地区对应的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甲方可在对应系统上查询到进货信息(具备可溯源的“一品一码”)。
2.5 保质期要求。有明确保质期的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时每件产品剩余保质期应当不少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3 供应产品数量与重量要求
3.1 基本要求:每批次采购数量和重量以甲方订单为准,实际供应数据以甲方实际验收为准;若甲方客户验收时发现确属乙方供应产品存在问题的,以甲方客户实际验收数据为准。
3.2 计量标准:所有供应产品验收时不计箱、筐、袋等外包装的重量,只计净重。
3.3 抽检规则:货物按批次采购、以重量计算的产品,按随机抽检方式验收,抽检量应达3%及以上,若抽检发现较多不合格品,甲方有权根据抽检情况调整抽检比例,按抽检量的均值(扣除破损损耗)计算本批次产品重量。
3.4 数量/重量短缺补救规则:乙方所供应的副食品数量或重量不得短缺,若数量或重量不足时,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换或补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本合同“9 违约责任”(数量/重量短缺问题)的违约责任。
3.5 超量交付退还规则:甲方或甲方客户验收时发现乙方所供应产品数量、重量或品种超出订单总量的,甲方有权将多出部分予以退回,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供应方式
4.1 下单方式:日常供应时甲方通过自有供应商管理系统向乙方下单,订单一般在送达前两天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确认,按甲方订单要求进行相应分类分拣和包装,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甲方指定仓库;应急供应时甲方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及系统内预留的通讯方式向乙方下单,乙方应当在收到订单后1小时内确认。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接收甲方客户的需求订单,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付款。
4.2 订单调整。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不得变更订单内的品种、数量、质量、品牌、规格。如因货源不足(乙方应提供厂家的缺货说明函)需调换品种的,乙方应在收到订单1个小时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要求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规格,按时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因换季和市场客观原因需临时调整货品的,乙方应提前3日发函说明原因,甲方无异议后执行。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停供供应商管理系统每期报价单内产品。
甲方调整订单时,应提前 2 小时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协调供应:
4.2.1 甲方调整产品的品种、数量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甲方调整后的品种、数量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2.2 因甲方任务需要,需进行应急供应保障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将订单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4.3 若甲方下达订单不及时或数量与以往偏差较大,乙方有义务主动提醒甲方确认。
5 采购结算价格及结算方式
5.1.1 鲜鸡蛋结算价格=采购订单下达当天“禽病网”中公布的****地区鸡蛋价格为基准价+中选的加价。结算价格为含税到岸价(含卸货)。
5.1.2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甲方有新的供货需求,乙方应按甲方新需求供应,价格按照本款5.1.1确定,若无法询到当地市场基准价的,市****旗舰店、朴朴、京东等电商平台(不含平台补贴)。对于新增上架物料分品类的解释权由甲方决定。
5.1.3 本合同结算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所定产品的采购费、运输费(含保险费)、加工费、损耗费、税收费、管理费、装卸费、包装费、人工费、利润、检测费等验收前的一切履行本合同所需费用。
5.1.4 甲方对所采购商品的价格提出异议,并提供市场价格异常超过6%的证据时,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询价机构进行核准,核准过程中所采产品为非特价、非促销、非临期。一经核准属实的,甲方有权调整价格。若对应货款已经结算的,乙方应无条件将差价于甲方调整价格之日起7日内退还。退还甲方或甲方直接从未结货款中扣除。
5.2 结算方式
5.2.1 甲乙双方每月 1日核对上月账单,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对账,货款在甲方和乙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附结算清单)向甲方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5天内根据乙****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5.2.2 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免税商品的可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应为国家法定税率(通常为13%或 9%,如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则适用 3%),具体以双方确定的价格条件为准。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供合法发票的,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合法发票时间顺延支付货款,乙方不得提出延期付款的索赔。
5.2.3 因乙方采购结算凭证遗失导致无法结算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2.4 若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税率开具发票,造成甲方税额损失时,乙方应按原定税率换算税额,补偿甲方差额部分。
5.2.5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维持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不变,并以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为计税基础,按照调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整份合同的含税总价。
5.2.6 双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以本合同所提供为准。
6 供应产品配送及验收
6.1 配送要求
6.1.1 配送对接人
乙方应当在配送**前指定一名责任人作为对接人,并提供该对接人简历、保密审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至甲方,若甲方认为该对接人不足以胜任此工作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更换对接人。对接人统筹乙方供应职责,当乙方对接人出现工作消极、推卸以及不履行职责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更换对接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反馈后第一时间更换对接人。
6.1.2 配送车辆、人员要求
乙方应固定配送车辆、指定专人负责配送工作,并将车辆和配送人员信息、保密审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书面向甲方备案。食品接触人员(含司机)个人健康证须备案,进仓讲究个人卫生并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配送车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冷藏产品应当使用冷鲜车进行配送(如甲乙双方对于冷藏产品意见不一致的,以甲方意见为准)。
6.1.3 配送时间与地点
6.1.3.1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或甲方订单备注的地点和时间进行配送。
6.1.3.2 乙方应按订单约定的时间送货,若提前或推迟时间送货,应在订单指定送货时间前 5 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6.1.4 包装与分拣
6.1.4.1 包装:乙方配送的产品(牛奶、调味品等自带包装产品除外)应按甲方要求使用统一的包装袋、筐、箱、标签等进行包装;预包装产品包装标识应完整清晰,包装完好、无破损、胀气、发霉等异常情形。
6.1.4.2 分拣:若乙方报价包含分拣服务或未明确排除的,应按甲方要求完成订单分装、分拣工作。
6.1.5 应急保障要求
乙方应有必要的应急方案。如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影响甲**常供应保障,乙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与甲方协商解决。同时,乙方同意签订《应急保障承诺书》。
6.1.6 进入甲方场地要求
6.1.6.1 乙方必须在人员进入甲方场地前,应向人员提供充分的、针对性的岗前安全培训,并向甲方提供人员的个人健康证。乙方培训内容至少须包括:仓库作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食品质量安全、保密安全等内容。
6.1.6.2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仓库从事分拣工作,应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不擅自出入、拍照、触摸产品;需退换货的产品经双方交接后方可取走。除向甲方备案的业务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甲方场地。
6.1.6.3 乙方对其人员(包括员工、临时工、配送司机等)在甲方场地内的工作安全、职业健康和行为规范负全部和最终责任。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规定或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导致的事故,相关赔偿、损失及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产品验收
6.2.1 表面验收
产品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址时,甲方委派指定收货人员对商品内容、规格、数量、外包装、标签标识等进行表面验收。若存在外观问题的,**包装破损、变形等情形,甲方可选择扣除相应数量或要求乙方补货。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乙方发货单回执联上签字确认。甲方在回执上签字,仅是对所签收货物的品类、数量等表面状态的确认,不代表对于乙方送交货物的其他方面(包括质量)等的认可和确认,亦不代表乙方提供的商品完全符合交货标准,甲方在收到商品后,发现商品有存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订单等情形的,甲方可以随时退回商品或/和要求乙方更换商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2.2 检测检验
甲方有权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验,如含水量、农药/兽药含量、酸价、过氧化值、重金属含量(如铅、汞、镉等)、食品添加剂使用量等。检测检验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若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次产品将被检验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全部拒收、退回,并要求乙方换货,承担产品质量问题违约责任。
6.2.3 产品留样
甲方有权随机抽取不少于125g产品用于留样使用,乙方应对留样产品签字确认。
6.2.4 质量要求
当日甲方或甲方客户验收质量不达标时,发现确属乙方供应产品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时间免费补货、补足合格的产品,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 承诺与保证
7.1 履约保证金
7.1.1 履约保证金的定义
本合同所称“履约保证金”是指乙方未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得以全面、适当履行而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
7.1.2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7.1.2.1 乙方应在中选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乙方同意参与采购活动保证金可直接转化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保证金少于履约保证金的,由乙方另行补足。
7.1.2.2 乙方未及时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在甲方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
7.1.3 履约保证金的使用
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补足履约保证金至原定金额。乙方逾期补足的,应当以逾期补足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及违约金,并有权减少采购份额、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确认该扣除行为不构成未履行货款支付义务。
7.1.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合同到期后,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无违约行为并结清所有货款后可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7.2 乙方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7.2.1 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
7.2.2 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7.2.3 涉及或可能涉及行政处罚、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7.2.4 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7.2.5 乙方引入境外投资的;
7.2.6 乙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境外人士(含港、澳、台);
7.2.7其他不符合甲方入库标准要求的情形。
7.3 乙方承诺不以甲方或甲方**伙伴对外宣传开展业务。
7.4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7.5 乙方应满足甲方和甲方客户临时的合理需求,及时接单。若甲方有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的副食品紧急采购订单下达至乙方,乙方应全力配合。
7.6 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供应商管理平台上乙方的相关信息。
7.7 ****机关违法违规线索时,乙方有义务配合提供与甲方**相关的业务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凭证、与上游供应商的合同等材料),并允许甲方调阅。乙方承诺接受并配合甲方对其与甲方**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和监督。若乙方拒绝甲方相关部门监督检査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
8 保密条款
8.1 保密信息的定义
本合同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信息、财务信息、客户资料、采购价格、采购数量、合同条款等,无论该信息是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且无论是否明确标注为“保密”或类似字样。
8.2 保密义务
8.2.1 乙方同意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传播、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8.2.2 乙方应签订《供应商保密协议》,并向甲方出具所有与甲方业务相关人员的保密审查表(见附件)、员工保密承诺书(见附件)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供。
8.2.3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保密信息,防止其被泄露或未经授权的使用。乙方应确保其员工、代理人知晓并遵守本保密条款,若乙方员工、代理人违反保密义务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2.4 乙方仅可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必要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8.3 保密期限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仍需遵守保密义务,直至甲方书面同意无需遵守保密义务或保密信息已公开,不会造成对方损害时止。
9 廉洁条款
9.1双方承诺: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国反商业贿赂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恪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见附件)。
9.2 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或索取、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回扣、佣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或进行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行为。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违约责任
10.1.1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下列违约情形的,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 序号 |
违约情形 |
计算周期 |
违约处置(扣除履约保证金) |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
| 1 |
质量问题 |
供应产品缺斤少两 |
供应商供应产品重量、数量误差在5%-10%以内的(水产等产品另有标准的除外) |
日 |
给予警告 |
500元/起 |
1000元/起 |
5000元 并停供整改 |
|||
| 2 |
供应商供应产品重量、数量明显不达标的(10%以上,水产等产品另有标准的除外) |
日 |
给予警告 |
1000元/起 |
2000元/起 |
10000元 并停供整改 |
|||||
| 3 |
供应产品规格不匹配 |
供应商供应产品规格不符合订单要求,如,明虾订单要求25头的送成30头的 |
日 |
给予警告 |
1000元/起 |
2000元/起 |
10000元 并停供整改 |
||||
| 4 |
供应产品包装不匹配 |
乙方配送的产品(牛奶、调味品等自带包装产品除外)未按照要求使用统一的包装袋、筐、箱、标签等进行包装 |
日 |
给予警告 |
1000元/起 |
2000元/起 |
10000元 并停供整改 |
||||
| 5 |
供应产品质量验收不合格 |
蔬菜 |
蔬菜表面发生发霉、腐烂、虫害、鼠咬、机械伤、碰压伤、长斑、发芽、枯黄、枯叶、烂叶、冻伤,畸形、破损等 |
日 |
给予警告 |
300元/起 |
500元/起 |
3000元 并停供整改 |
|||
| 蔬菜内部腐烂、空心、黑心、烂心、糠心等 |
日 |
给予警告 |
500元/起 |
1000元/起 |
5000元 并停供整改 |
||||||
| 6 |
质量问题 |
供应产品质量验收不合格 |
水果 |
水果表面发生机械伤、畸形、大花皮、虫洞、大果疤、色差大、太阳斑、药斑、桔枝、发霉腐烂等 |
日 |
给予警告 |
300元/起 |
500元/起 |
3000元 并停供整改 |
||
| 水果内部黑心、腐烂、干水、虫害、变味、空心、过熟、过生等 |
日 |
给予警告 |
500元/起 |
1000元/起 |
5000元 并停供整改 |
||||||
| 7 |
禽畜肉 |
所送产品同订单表述不符或大相径庭。如订热鲜肉用冻肉或冻化鲜肉替代 |
日 |
5000元/起 |
10000元/起 |
停供整改并评估货源, 未整改停止** |
|||||
| 产品变质、发黑、发臭、发酸 |
日 |
1000元/起 |
2000元/起 |
10000元并停供整改 |
|||||||
| 所送产品发现为私宰肉、死禽畜肉、未经检疫肉等。 |
日 |
50000元,停供并纳入黑名单 |
|||||||||
| 8 |
蛋类 |
到仓蛋类商品腐败变质、发霉、臭蛋、化水、长虫等或发生毛蛋、无黄蛋、散黄、粘壳蛋、蛋白变色、明显大小不一等次蛋情况 |
日 |
给予警告 |
1000元/起 |
2000元/起 |
3000元/起 |
||||
| 9 |
水产 |
水产品活鲜出现大批量死亡、发臭等 |
日 |
2000元/起 |
3000元/起 |
5000元/起 |
7000元 并停供整改 |
||||
| 冰鲜/冷冻水产批量性肉质腐败、发臭、脱刺、苦胆等 |
日 |
2000元/起 |
3000元/起 |
5000元/起 |
7000元 并停供整改 |
||||||
| 10 |
质量问题 |
供应产品质量验收不合格 |
牛奶饮料 |
所送产品为临期或过期产品 |
月 |
5000元/起 |
10000元/起并停供整改 |
||||
| 所送产品未通过质量检测或质量检测相关物质含量超过国家标准 |
月 |
5000元/起 |
10000元/起并停供整改 |
||||||||
| 保质期内商品变味、变色(影响商品质量)、发霉、浑浊、凝块等现象 |
月 |
5000元/起 |
10000元/起并停供整改 |
||||||||
| 11 |
干货调料 |
干散货外形不完整均匀;产品无**,腐烂、变质、变味、霉变、虫蛀、杂质,或混合其他无效物资,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等;干货干性不足 |
日 |
5000元/起 |
10000元/起并停供整改 |
||||||
| 所送产品为临期或过期产品 |
月 |
5000元/起 |
10000元/起并停供整改 |
||||||||
| 产品真空包装漏气、漏液、异常凝块、发霉、变质等 |
日 |
给予警告 |
1000元/起 |
2000元/起 |
3000元/起 |
||||||
| 产品真空包装漏气 |
日 |
给予警告 |
500元/起 |
1000元/起 |
2000元/起 |
||||||
| 调料类产品添加剂、防腐剂超过国家标准等 |
日 |
5000元/起 |
10000元/起并停供整改 |
||||||||
| 12 |
冰冻品类 |
产品为临期产品或过期产品 |
月 |
5000元/起 |
10000元/起并停供整改 |
月 |
5000元/起 |
||||
| 产品发现变质或为病死禽、畜制品 |
日 |
50000元,停供并纳入黑名单 |
|||||||||
| 产品含冰率,一般产品含冰率偏差在5%以内,允许冻海产品在10%以内,冻禽畜品在6%之内,超过范围的予以扣除。含冰率=(化冰前重量-化冰后重量)/化冰前重量*100%。 |
日 |
按实际情况扣除 |
|||||||||
| 13 |
质量问题 |
供应产品质量验收不合格 |
豆制品类 |
部分要求当天上市产品,如豆腐等,非当天上市产品的情况 |
日 |
给予警告 |
500元/起 |
1000元/起 |
1500元/起 |
||
| 豆制品变质、发臭、霉变、掺杂杂质等。 |
日 |
2000元/起 |
10000元/起并停供整改 |
||||||||
| 14 |
战备储备 |
熟食类商品不完整、熟食焦糊、面包等糕点类商品不达标(烤焦、融化、不新鲜、产品碎末等) |
/ |
5000元/次 |
|||||||
| 保质期内商品变味、变色(影响商品质量)、发霉 |
/ |
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退还货物,供应商停供整改 |
|||||||||
| 商品批量破包/真空漏气(商品客诉)(大米包装失真空除外) |
/ |
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退还货物,供应商停供整改 |
|||||||||
| 15 |
热食快餐 |
所送热食快餐核心温度未达标准 |
/ |
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拒收货物 |
|||||||
| 所送产品现场验收时汁液横流、内部食物散乱、窜味严重等情况 |
/ |
2000元/次 |
|||||||||
| 送达热食快餐未按照双方约定食谱或随意更改食谱配方 |
/ |
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拒收货物 |
|||||||||
| 违反双方合同约定断供 |
/ |
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停供整改 |
|||||||||
| 热食快餐延迟到货 |
/ |
给予警告 |
3000元 |
10000元 |
15000元并停供整改 |
||||||
| 质量问题 |
产品留样不合格 |
留样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 |
月 |
给予警告 |
1000元 |
3000元 |
5000元 |
||||
| 16 |
质量问题 |
产品检测不合格 |
内部质检不合格 |
公司日常验收抽取的生鲜商品进行定量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的 |
日 |
及时补换相应合格产品,给予警告; 未在公司规定时间内补换相应合格产品,1000元/起 |
|||||
| 17 |
公司日常验收抽取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检出类似水分、酸价、过氧化值、营养成分等质量性指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或产品明示执行标准等规定限量 |
日 |
停供自查并评估货源, 未整改停止** |
||||||||
| 18 |
第三方质检不合格 |
生鲜产品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或检出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
日 |
停供自查并评估货源, 未整改停止** |
|||||||
| 19 |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农残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食安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的 |
日 |
停供自查并评估货源, 未整改停止** |
||||||||
| 20 |
配送问题 |
订单响应不及时 |
客户订单下达到供应商后,响应时间超出约定时间(平台自动响应的除外)。 |
日 |
500元/次 |
||||||
| 21 |
配送时效性差 |
****公司指****公司指定地点 |
/ |
500元/次 |
|||||||
| 未及时到货导致客户订单延误产生不良影响的 |
/ |
1000元/次 |
|||||||||
| 22 |
配送安全管理 |
配送车辆卫生差 |
供应商配送车辆有明显异味、未定期消毒、清洗等 |
/ |
500元/次 |
||||||
| 23 |
配送安全管理差 |
供应商配送车辆有安全隐患、车辆未年检等 |
/ |
1000元/次 |
|||||||
| 24 |
配送车型不符合要求 |
如冷藏产品应未使用冷鲜车进行配送 |
/ |
1000元/次 |
|||||||
| 25 |
服务问题 |
诚信管理 |
要求更换货源或返工的商品,供应商实际未进行更换或返工 |
月 |
5000元/起 |
10000元/起 |
|||||
| 26 |
补换货 及时性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换货导致送货延迟但未影响客户开伙 |
/ |
500元/次 |
|||||||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换货导致送货延迟且影响客户开伙 |
/ |
5000元/次 |
|||||||||
| 27 |
转、分包 |
****公司业务转包、分包至第三方 |
/ |
停供、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列入供应黑名单 |
|||||||
| 28 |
质量改善异常 |
整改时效问题 |
任何商品性合规或质量投诉,未在约定的失效期内完成整改或书面报告反馈整改情况 |
月 |
给予警告 |
1000元 |
2000元 |
暂停** |
|||
| 29 |
质量改善情形 |
无故****公司组织的品质改善座谈或约谈 |
月 |
给予警告 |
1000元 |
减少供额 |
暂停** |
||||
| 30 |
服务问题 |
供应商现场管理 |
供应商现场发现违规的现象,如现场环境脏乱差、现场加工温度过高、现场人员车辆管理混乱等 |
月 |
给予警告 |
1000元 |
2000元 |
5000元 |
|||
| 31 |
安全问题 |
违反公司廉洁从业承诺 |
1.商业贿赂; 5.****公司廉洁从业承诺的行为。 |
/ |
停供、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列入供应黑名单 |
||||||
| 32 |
违反公司保密协议 |
任何违反双方签订《供应商保密协议》的有关规定 |
/ |
停供、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列入供应黑名单 |
|||||||
| 33 |
供应安全 |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仓库从事分拣工作,未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擅自出入、拍照、触摸产品;未经交接随意取走需退换货的产品。未报备人员随意进入甲方场地。 |
月 |
给予警告 |
500元 |
1000元 |
暂停** |
||||
| 34 |
未提供保密材料 |
车辆和配送人员信息、保密审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食品接触人员(含司机)个人健康证未及时提供 |
/ |
给予警告 |
警告后仍未提供,500元 |
1000元 |
暂停** |
||||
| 35 |
其它 |
违反合同规定 |
未及时提供业务对接人简历、保密审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 |
/ |
给予警告 |
警告后仍未提供,500元 |
1000元 |
暂停** |
|||
| 因乙方业务对接人能力不足,未按照甲方要求的更换的 |
/ |
给予警告 |
警告后仍未更换,500元 |
1000元 |
暂停** |
||||||
10.1.2 乙方因上述违约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前述条款未列明或所列违约金无法补足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并加付数额为损失金额30%的惩罚性违约金。
10.1.3 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甲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若二者均不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支付。
10.2 甲方违约责任
10.2.1 甲方应及时验收,若因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验收,导致货物质量下降、变质、损坏或超过保质期的, 相关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2 甲方在验收后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存储保管。若因甲方未按存储保管要求导致货物质量问题的, 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0.2.3 甲方在验收后如因甲方原因出现数量短缺的,不得再以数量短缺为由追究乙方责任。
10.2.4 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中,若因甲方原因发生错配、漏签、遗失等情况,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10.2.5 甲方应当按规定时间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遇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0.2.6 甲方不得无故拒收货物,否则每次应赔偿乙方物流费用500元。
10.2.7 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货款,若逾期支付的,则按“未支付货款总额×逾期天数×0.05%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3 其他
10.3.1 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货款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未向甲方书面主张支付逾期期间利息、本合同下的其他违约金、赔偿金的,视为乙方放弃。
10.3.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约定或义务的,则该方应当赔偿相对方因该违约而引起的或与该违约有关的实际遭受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为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用和调查取证、评估鉴定、差旅费等)。
10.3.3 双方承认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将导致对方的损失。因此,双方认为预先确定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数额对双方来说都是合理的和必要的,但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的,违约方仍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0.3.4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具体的订单。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均构成违约,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根据其要求继续履行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守约方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有权终止**或单方解除合同,并将违约方列入黑名单。无论守约方采取哪种形式,违约方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1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1.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国大陆地区的法律。
11.2 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发生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可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除有关产生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继续履行。
12 通知与送达
12.1 本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可以采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联系人签收的方式送达:
甲方指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乙方指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12.2 双方共同确认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另一方文件或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3 合同的生效、期限及终止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13.2 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3 合同解除或终止
13.3.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3.3.2 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3.3.3 甲方客户有正式文件通知要求终止合同时,提前通知后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3.4 甲乙双方因违约触发合同解除、终止条件的。
13.3.5 发现乙方在甲方供应商征集、供应商选用等过程中有违规情形、提供虚假材料、不正当竞争、恶意串通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
13.3.6 甲方发现乙方在近3年内因违法行为遭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3.7 甲方进行新一轮供应商选用工作并切换供应商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3.8 甲方重新征集供应商并启用新供应商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3.9 乙方应独立履行完成合同,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副食品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
13.3.9.1 乙方负责本合同副食品业务的团队人员,不能出具乙方为其缴纳医社保证明、劳务合同、工资发放明细等材料的情况。
13.3.9.2 乙方货款资金流有异常情况的,确认为转向第三人的。
13.3.9.3 乙方无法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出具配送本合同副食品的车辆属乙方自有或由乙方承租的证明材料。
13.3.9.4 乙方无法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出具本合同副食品出库地址属乙方自有或由乙方承租的证明材料。
13.3.10 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关于承诺与保证条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3.11 其他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法定情形。
14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4.1 有详细产品质量验收标准的,详见附件。
14.2 有留样检测要求的,详见本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自行做好留样,每批次、每个品种乙方留样量应不少于125g,不得缺样,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自带真空包装的食品应保证外包装完整无破损,并在留样柜等处存放72 小时以上,产品留样标识清楚、记录完整、存放有序、保管完好。留样记录由留样负责人专人保管,留样记录应至少保留二年以上。如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做好样品就地封存工作,等待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一步检验核查。甲方有权要求查看乙方留样存放情况和留样记录。双方用于留样检测的样品在验收时均不计入相应的数量和重量。
14.3 其他补充事项:
15 其它约定事项
15.1 在甲方验收合格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15.2乙方配合规范提交产品信息,确保准确、完整、无侵权,符合标准和甲方模板要求。乙方及时通知产品更新,如季节性调整、产品规格变更、产品包装升级、厂家停产、食品安全风险等,并同步更新产品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
15.3 此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或者经双方签章其他附件,与本合同同等有效。若合同未尽事宜,甲方已书面告知乙方甲方的有关规定和业务惯例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业务惯例办理。
15.4 所有涉及合同的业务往来均以书面、邮件的方式进行,并应加盖公章、业务章或财务专用章。任何仅加盖甲方部门章或甲方业务人员签字确认的,甲方有权不予追认。
15.5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且应与甲方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15.6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系基于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经按照其章程或其他内部文件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15.7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持 叁 份、乙方持 叁 份,双方签章且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附件:1.鲜鸡蛋供货质量标准
2.保密审查表
3.员工保密承诺书
4.供应商保密协议
5.廉洁从业承诺书
6.应急保障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为《副食品采购合同》签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授权代表:
开户行及账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授权代表:
开户行及账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报价文件示例(部分)
所 报 价: 鲜蛋类
| 品类 |
物料名称 |
报价 |
| 鲜蛋类 |
鲜鸡蛋红蛋 |
禽病网查蛋价**蛋价+ 元 |
| 鲜鸡蛋白蛋(粉蛋) |
禽病网查蛋价**蛋价+ 元 |
|
| 鲜鹌鹑蛋和鲜鸭蛋 |
优惠率 % |
报价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竞价承诺函
采购人:****
项目名称:**海峡军民****公司蛋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我司已充分了解本次采购竞价文件所有内容,符合竞价文件中所有标准条件,自愿报名本次产品采购项目,我司承诺在进行竞价时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司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业务代表姓名)为业务代表,****公司员工,****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鲜蛋类采购项目,****公司处理竞价过程的一切事宜。业务代表在竞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业务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业务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授权方、接受授权方身份证件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业务代表签字: 日 期:
关联企业情况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从事行业 |
是否同时参加本次竞价 |
| 例: |
XXXX |
XXXX |
是(按实际情况填写) |
|
报价人可以立即响应采购人订单需求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