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15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03MA4UJXBW7X
地址:**市**区**工业路11号1栋四层401B室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1.**区水利工程监****水库山塘动态监管系统维护项目(项目编号:****)
2.**区水利工程监****水库山塘动态监管系统维护项目(项目编号:440705-2024-03547)
3.**市**区河湖健康评价及“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第一批)(项目编号:440705-2024-03205)
4.**区2023年度县镇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项目编号:440705-2023-02414)
5.**区水**保障工程——小型水库安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440705-2023-04817)
三、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政府****工作部署,****公司****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查明“**市**区河湖健康评价及‘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第一批)(项目编号:440705-2024-03205)”和“**区水**保障工程——小型水库安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440705-2023-04817)”采购文件存在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问题,“**市**区河湖健康评价及‘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第一批)(项目编号:440705-2024-03205)”、“**区水利工程监****水库山塘动态监管系统维护项目(项目编号:****)”、“**区水**保障工程——小型水库安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440705-2023-04817)”和“**区水利工程监****水库山塘动态监管系统维护项目(项目编号:440705-2024-03547)”采购文件将经营年限、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五条“****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落实问题整改,并将整****机关。
****财政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