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12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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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公司汽车氛围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数据投环[2025]69号 | 2025-12-30 |
| 2 | 关于**玛****公司玛尔斯检测设备及特种光纤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数据投环[2025]70号 | 2025-12-30 |
| 3 | 关于******公司光伏集装箱式预制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数据投环[2025]71号 | 2025-12-30 |
| 4 | 关于**叙****公司冶金成套设备及备品备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数据投环[2025]72号 | 2025-12-31 |
| 5 | 关于**旭广****公司冷风机、热风机、除湿机、风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数据投环[2025]73号 | 2025-12-31 |
| 6 | 关于**美****公司船舶配套设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数据投环[2026]1号 | 2026-1-12 |
注:批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