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5
现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6 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7日开始自由报价,2026年1月28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 标的 |
出租建筑面积 约(㎡) |
规划 |
招租底价(万元/年) |
租赁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产权情况 |
使用情况 |
招租公告期 |
| **市宁康东路160号房屋四年租赁权 |
1958.46 |
非居住 |
35 |
4 |
7 |
有 |
在租 |
10个工作日 |
注:标的无装修免租期,有优先权人。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7万元,汇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开户行:****营业部;账号:756********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2、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20%(取整至百位)。若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租金及递增方式:租金无递增。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应于上一年租期到期前30日支付给出租方。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报名期截止,若没有产生合格竞买人报名的,则交易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6年1月14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1月27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市鹿****大厦21楼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6398
水务公司咨询电话:0577-****8067
水务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7700
市集团业务举报:0577-****1662
市集团纪检举报:0577-****0267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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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