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4号
石****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执法局关于的请示》(惠综执发〔2026〕3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在消除管网系统的安全隐患,提高管网的管理水**运行效率,推进**市**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状况,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市**区经济发展将会起到巨大作用,而且对改善**市**区形象,提高其旅游品位,商业发展、工业经济的起步都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项目的实施十分必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改造范围含:15中教师家属楼、广场路74号楼、银龙路31号楼、马泽楼、煤炭101、银龙路30号楼、机电楼小区、电厂小区、308小区、广北4号楼、煤炭51号楼、三矿小区、银龙路61号楼、广场路51号楼等14个小区。其中:改造dn21-dn90燃气管网0.282公里,安装安全报警装置共计20户;改造dn110-dn200庭院供热管网0.480公里,检查井1个;改造dn300-dn500排水管网14.421公里,排水井1359座;改造De110供水管网0.824公里,供水井30座,增设建筑屋顶防水37012.91㎡。
四、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905.1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960.8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32.76万元,预备费511.49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自筹。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等相关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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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