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江区)

审批
江苏-苏州-吴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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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区)
发布日期: 2026-01-15 09: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761

邮 箱:****@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织物面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省**市**区**镇迎春村罗北路408号

****公司

**三****公司

投资1100万元,利用位于**市**区**镇迎春村罗北路408号自有厂房,建设织物面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产能1282万米/年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接入**市******公司,经污水厂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尾水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市********公司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4.你单位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5.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6.按报告表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7.请做好其他有关污染防治工作。

2

2101-320509-89-02-353157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

**省**市******开发区联华路39号

****公司

**三****公司

购置国产1500万大卡天然气锅炉1台、800万大卡天然气锅炉1台,淘汰原有1200万大卡燃煤锅炉1台、900万大卡燃煤锅炉2台,不新增变压器,并对公用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完成后,将达到绿色环保,节能降排。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须收集处理后排放,按环评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标准。

2.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你公司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4.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5.按报告表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6.请做好其他有关污染防治工作。

3

年产电梯部件100万件

**市**区黎里镇金家坝金莘公路2918号

**市****公司

******公司

拟投资1800万元在**市**区黎里镇金家坝金莘公路2918号进行异地扩建,购置硅烷槽、磷酸**、皂化液槽和矫直机等各类生产、检测及辅助设备约44台(套)。项目建成后,产能为年产电梯部件100万件。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至******公司(汾湖**水质净化厂)处理,待管网接通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处理,尾水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得排放。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须收集处理后排放,按环评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278-2019)相关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表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8.请做好其他有关污染防治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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