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礐石分院增容1250KVA变压器及相关配套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中“商务部分-项目人员(12.0分)”的评审标准由原来的“响应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配备有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电力或机电工程类高级职称,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配备的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安全员1名: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每配备其中一个岗位人员得2分,重复岗位不叠加得分,最高得8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1人1证,不可重复得分。须提供相应人员近半年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4分。”更正为:“响应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配备有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电力或机电工程类高级职称,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配备的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安全员1名: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每配备其中一个岗位人员得2分,重复岗位不叠加得分,最高得8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1人1证,不可重复得分。须提供相应人员近半年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5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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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路50号
联系方式:****2676-608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0754-****0038-8026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0754-****0038-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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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