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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7012201 | 建设单位法人:龙小勇 |
| 李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省**藏族芜族自治州**南新镇**村 |
| **九鼎山国际高山滑雪场(一期)建设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5-旅游开发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R892-R892-体育场地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 **南新镇九鼎山一文镇沟大峡谷景名胜区黑龙池景区内 |
| 经度:103.7341 纬度: 31.5265 | ****机关:****保护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9-29 |
| 川环审批〔2014〕5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9300 |
| 1666.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701220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5********7012201 | 验收监测单位:**中****公司 |
| ****0108MA6CLTD64C | 竣工时间:201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2096 |
| 旅游开发、体育场地设施。在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滑雪场及配套旅游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未改变开发性质、功能定位和选址。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整体规模:滑雪道19条(13.82km),索道4条(4.524km),床位1349个,污水站规模(100+1000)m3/d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一阶段实际规模:仅建成部分内容,滑雪道9条(4.5km),索道1条(0.94km),床位128个,污水站规模(100+360)m3/d。 |
| 项目分阶段建设,本次仅验收“****示范区”一阶段工程,后续工程另行建设验收。另外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娱乐景观环境用水标准,回用于景观造雪或林灌”变更为“出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Ⅰ级A标准用于林灌”,其余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保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不会导致生态和环境的不利影响显著变化,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不会导致环境风险显著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造雪工艺:高压水与空气混合的造雪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未改变核心造雪原理与工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废水处理标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标准。 去向:回用于景观造雪或林灌。 ② 其他措施:按规定落实废气、固废、生态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①废水处理标准:实际出水稳定达到更严格的《****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去向:取消造雪回用,全部用于林灌。 ② 其他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落实。 |
| ①标准与去向变动原因:1. 安全考虑:为避免再生水与游客身体直接接触的潜在健康风险,取消造雪回用。2. 可行性: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已优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林灌可行。处理后污水可被30公顷灌区完全消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建设地点:核心区位于九鼎山-文镇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取水点:****泵站(60m2)及1.5km****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 2.主要设备:造雪机100台、高压造雪泵6台、造雪空压机4台等。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地点:与环评完全一致。项目主体及取水设施位置未发生变化。 2.主要设备:造雪机92台、高压造雪泵4台、造雪空压机5台。设备数量有增有减。 |
| 1.建设地点:无变动。 2.主要设备:数量调整。原因:根据一阶段实际建设的雪道规模(9条)和造雪需求进行配置,满足现阶段需要。空压机增加1台属于设备选型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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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处理站规模分别为100m3/d与360m3/d,采用A2/O+MBR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用于林灌,不外排。 | 4次/天,检测2天 |
|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中中型的限值标准 | ****餐厅油烟要求采用专用油烟净化器进行治理,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满足国家有关要求 | 连续监测5次,监测2天 |
|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处置的措施。废塑料、废纸、废包装材料、废地毯、****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废灯管、废润滑油、医疗站废物等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餐饮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和污泥及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营运期景区内各景点设置垃圾箱,并安排专人负责每日的清运及景区内游人零星丢弃的垃圾收集;购买垃圾清运车,对旅游区内垃圾箱、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进行统一清运;采用正规、合格的垃圾箱,做到定时、定人清运和消毒。将****回收部分进行变卖;废弃润滑油交由正规废旧工业油脂回收机构进行处置;废弃电子****公司统一处置。医疗站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由****人民医院****医院本部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与生活垃****处理厂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可确保旅游区固废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 未提出要求。****处理站等全部环保设施,实现污染物内部处理与回用,不依托外部处理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项目****处理站(100m3/d和360m3/d)、垃圾收运系统等全套环保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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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提出要求。项目区域及周边无居民住宅等需要搬迁的环境敏感目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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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提出要求。项目废水零排放,****餐厅排放的餐饮油烟,无需通过区域削减来获得总量指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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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态恢复:1. 对前期施工造成的植被恢复不良等问题进行整改。 2. 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 3. 选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4. 雪道区域在非雪季进行草地恢复。二、补偿或管理: 1. 生态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保护区内不得进行爆破、取土等活动。 2. 游客管理:控制游客活动范围,防止进入项目外区域。 3. 环境管理: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加强监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生态恢复: 已基本落实。 1. 已对前期植被恢复不良区域通过土地整治、播撒草籽等方式完成整改。 2. 施工迹地已进行整治和绿化。 3. 绿化选用当地物种(如乡土草本、人工云杉)。 4. 建立了雪道非雪季草地恢复制度并实施。二、补偿或管理: 已基本落实。 1. 施工期未在保护区内设置料场、渣场,未进行破坏性活动。 2. 运营期通过设置围栏、警示标识控制游客活动范围。 3. 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制定了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并承诺委托定期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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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提出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旅游设施建设用地,不涉及原有地块功能的转换或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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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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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