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稀(永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提质改造项目

审批
湖南-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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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15

项目名称 ****废气提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江华****工业园区**大道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9476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梁斌
联系人 王** 联系电话 190****5498
项目投资(万元) 208.5 环保投资(万元) 208.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1-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 (1)酸溶车间:在原有二级碱喷淋处理设施前**1座水喷淋塔,在尾端增加了活性炭吸附和干湿分离设备; (2)轻稀土车间在原有废气处理设施后新增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 VOCs催化燃烧系统; (3)氧化钇车间在原有废气处理设施后新增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 VOCs催化燃烧系统; (4)沉淀车间**1座二级碱喷淋塔,用于处理沉淀车间的无组织废气,废气进入沉淀车间**二级碱喷淋塔后,利用原有工程草沉废气排气筒DA004排放。 建设规模 (1)酸溶车间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20000m3;/h; (2)轻稀土车间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10000m3;/h; (3)氧化钇车间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10000m3;/h; (4)沉淀车间**无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和原有工程草沉废气排气筒DA004合并后总风量25000m3;/h。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酸溶车间废气采取一级水洗喷淋净化(新增)→二级碱洗喷淋(原有)→干湿分离器(新增)一活性炭箱(新增)措施后通过现有的DA006排气筒排放至26m高度排放
有环保措施:
轻稀土车间废气采取二级喷淋塔(原有)→活性炭吸附(原有)→活性炭吸附脱附 VOCs催化燃烧系统(新增)措施后通过现有的DA002排气筒排放至26m高度排放
有环保措施:
氧化钇车间废气采取二级喷淋塔(原有)→活性炭吸附(原有)→活性炭吸附脱附 VOCs催化燃烧系统(新增)措施后通过现有的DA003排气筒排放至26m高度排放
有环保措施:
沉淀车间无组织废气采取收集后排入二级碱喷淋塔(新增)措施后通过现有的DA004排气筒,与原有草沉废气处理设施“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的废气合并排放至26m高度排放
承诺:**** 梁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梁斌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