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南洋路61号公安局家属区外围部分门面房整体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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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市**区南洋路61号**局家属区外围部分门面房整体公开招租
评估情况 评估价 40.5万元
评估基准日 ****1115
评估机构 **瑞地土****公司
特别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可分割,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四、在承租方统筹缴纳租金的前提下,不可对外整体转租出租标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可进行分租,分租期限不得超出合同的期限,并将分租协议报一份给出租方备案;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五、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八、房屋租赁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违法行业;九、出租方对出租标的相关管理要求及使用规定详见公告及公告附件租赁合同模版,请意向承租方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审慎报名;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转让方名称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113********3549692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批准文件 ****财政局关于同意****房屋出租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财政局
交易条件 租金底价 405000元/年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重要提示:关于出租标的、交付与租金支付的特别约定:一、整体租赁,统一计价:本公告项下租赁标的整体出租、不可分割,合计建筑面积1847.84平方米。租赁期限统一为三年,自2026年2月1日起至2029年1月31日止(如签约日期或租金支付日期晚于2026年2月1日,则相应顺延)。二、分次交付:确定承租方后,本项目整体房产原则上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于2026年2月1日前交付,但其中以下两部分将延迟交付:1.毓龙东路63-59号(约51.9㎡,现为“优千客烟酒日用品批发”),交付日期:2026年4月6日;2.文**路30-1号(约51.25㎡,现为“风尚理发店”),交付日期:2028年2月1日。三、固定年租金:本项目整体年租金挂牌底价为人民币405,000元(大写:肆拾万伍仟元整),该价格为考虑到部分延迟交付情况后的三年期固定年租金,延迟交付期间(即自2026年2月1日起至各自实际交付日止)的租金并未计算在内,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为针对该出租标的的整体报价。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规定期限签署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租金,不得以延迟交付为由要求出租方退还、减免、抵扣租金、调整租期或解除合同。四、意向承租方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知晓、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此项安排。风险提示:意向承租方应充分知悉上述情况,在提交报名前自行评估该等延迟交付对承租用途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独立的投资判断和报价。一旦成交,即视为承租人自愿承担因部分房产延迟交付所产生的全部风险,并同意按上述约定支付全部租金。五、本次招租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六、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办理。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内容:1、意向承****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二、处置方式: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4.****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2295093.shtml)执行。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现场踏勘确认书(公告附件,自行下载);5、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交易所于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如产生竞价,后续以短信通知为准,竞价阶梯1000元,竞价周期180秒。
附件资料 租赁合同模版.pdf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开票信息.docx承租承诺函.doc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陆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15-****3508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现场展示联系人 王先生 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157****4625
现场展示补充说明 1、意向承租方应携带符合报名资质的证明文件前往标的现场完成现场踏勘,取得出租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此确认书为参加报名的必备文件;
2、具体踏勘时间、地点,出租方另行通知。
技术支持联系人 徐女士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9082 025-****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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