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中街道 |
| 标的名称 | 先整体后分拆之分拆整体出租**区**大道中66号第十一至第十二层1201房、1202房(物业编号:JNDD-12-1、JNDD-12-2)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特色 | 交通便利,可注册办公,电梯房,停车场/位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3,87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成交价为每月租金(不含管理费,管理费15元/月/每平方米),月租金不递增。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86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3年 | ||
| 免租期限 | 1个月(包含在租期内)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房地产权证 | ||
| 权证编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64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504.4322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招待所)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 ||
| 特别说明 | |||
| 特别说明 | 1.委托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3.出租标的****招待所),出租用途为办公。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4.租赁押金为合同期内最高月租金与月管理费和的2倍(不含****公司物业管理费); 5.物业管理费:出租方物业管理费15元/㎡/月;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需与出****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费约6元/㎡/月(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电费、水费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 成交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挂牌合同总租金(人民币135450元)的0.7%****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出租标的以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由承租方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 单宗项目合计服务费总额不低于600元,不高于100万元。 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30次。 | ||||||||||||||||||||||
| 现场勘查事项 | |||||||||||||||||||||||
| 现场勘查期限 |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看样联系人看样 | ||||||||||||||||||||||
| 勘查联系方式 | 张先生 电话:020-****8069、189****5631 |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规则 |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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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 ||||||||||||||||||||||
| 2.评审地点: |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 | |||||||||||||||||||||||
| 5.评审规则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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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 |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
| 候选成交规则 | |||||||||||||||||||||||
| 交易服务费缴纳规则 | |||||||||||||||||||||||
| 交易服务费标准 | 成交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挂牌合同总租金(详见标的特别说明)的0.7%****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出租标的以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由承租方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 单宗项目合计服务费总额不低于600元,不高于100万元。 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 ||||||||||||||||||||||
| 服务费缴纳期限 | 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1.本次交易的成交方为拟成交方,拟成交方须于****发出《签订意向性协议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意向性协议,拟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意向性协议版本签署。 2.签订意向性协议后,委托方将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4】116号)的规定,对项目交易情况进行申请并履行审批程序。 待本所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审批通过确认文件后,拟成交方将被正式确认为成交方,本所将向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3.自签订意向性协议之日起,若本项目超过90日仍未通过审批的,交易双方可选择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委托方通过审批。保留交易期间,若拟成交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本所,但不得追究****交易所的任何责任或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4.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委托方要求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5.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6.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7. 本项目采用“整体+分拆”的出租方式征集意向承租方,其中:(一)整体挂牌项目为:先整体后分拆之整体出租**区**大道中66号第十一至第十二层1201房、1202房、1203房、1204房、1205房、1206房(物业编号:JNDD-12-1、JNDD-12-2、JNDD-12-3、JNDD-12-4、JNDD-12-5、JNDD-12-6);(二)分拆挂牌项目为:(1)先整体后分拆之分拆整体出租**区**大道中66号第十一至第十二层1201房、1202房(物业编号:JNDD-12-1、JNDD-12-2);(2)先整体后分拆之分拆整体出租**区**大道中66号第十一至第十二层1203房、1204房、1205房、1206房(物业编号:JNDD-12-3、JNDD-12-4、JNDD-12-5、JNDD-12-6)。 8.本项目采用先整体后分拆出租的方式征集意向承租方,整体标的及分拆标的均可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本公告为分拆挂牌标的),****将根据意向承租方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交易,其中:(1)如有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将优先组织报名整体承租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分拆标的中止。如整体标的确认承租方,则分拆标的终结。(2)在整体标的没有征集到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的前提下,整体标的终结,****将组织已报名分拆标的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确定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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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详见标的特别说明 | ||||||||||||||||||||||
|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7,740元 |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网站(new.****.cn****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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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 |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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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仅广交所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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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和委托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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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1.本次交易的成交方为拟成交方,拟成交方须于****发出《签订意向性协议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意向性协议,拟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意向性协议版本签署。
2.签订意向性协议后,委托方将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4】116号)的规定,对项目交易情况进行申请并履行审批程序。
待本所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审批通过确认文件后,拟成交方将被正式确认为成交方,本所将向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3.自签订意向性协议之日起,若本项目超过90日仍未通过审批的,交易双方可选择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委托方通过审批。保留交易期间,若拟成交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本所,但不得追究****交易所的任何责任或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4.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委托方要求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5.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6.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7. 本项目采用“整体+分拆”的出租方式征集意向承租方,其中:(一)整体挂牌项目为:先整体后分拆之整体出租**区**大道中66号第十一至第十二层1201房、1202房、1203房、1204房、1205房、1206房(物业编号:JNDD-12-1、JNDD-12-2、JNDD-12-3、JNDD-12-4、JNDD-12-5、JNDD-12-6);(二)分拆挂牌项目为:(1)先整体后分拆之分拆整体出租**区**大道中66号第十一至第十二层1201房、1202房(物业编号:JNDD-12-1、JNDD-12-2);(2)先整体后分拆之分拆整体出租**区**大道中66号第十一至第十二层1203房、1204房、1205房、1206房(物业编号:JNDD-12-3、JNDD-12-4、JNDD-12-5、JNDD-12-6)。
8.本项目采用先整体后分拆出租的方式征集意向承租方,整体标的及分拆标的均可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本公告为分拆挂牌标的),****将根据意向承租方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交易,其中:(1)如有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将优先组织报名整体承租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分拆标的中止。如整体标的确认承租方,则分拆标的终结。(2)在整体标的没有征集到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的前提下,整体标的终结,****将组织已报名分拆标的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确定承租方。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 1. 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 意向方身份证。(适用于自然人) 3.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 2 | 其他资格条件 | ****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 提供意向承租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页。 | |
| 3 | 其他资格条件 | ****法院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 | 提供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页(信用中国—信息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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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银行****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李先生、曾小姐 | ||
| 联系方式 | 96100转分机号619、587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