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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和水利部53号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2025年12月22日, ****组织参建单位及第三方机构****于项目现场召开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20日
意见反馈人:陈育蛟/186****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