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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分局于2026年1月14日对**嵘****公司年产1000吨铝基覆铜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态环境局**分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371—****0017
通讯地址:****原西路20****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