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滁高新璟樾项目供配电工程(二次)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新苏滁高新璟樾项目供配电工程(二次)进行如下答疑:
1.问:根据招标文件第46页“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供配电工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中描述,请问:房屋建筑供配电工程是否包含轨道交通供电工程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答:不包含。
2.问:1)本项目J值是否为10%,若为其他数值,开标前是否公开2)请明确本项目电线电缆调整基准价,若**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有关于电线电缆基准价,请提供**市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0期)。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120日历天”,正文中规定为“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保证金中要求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招标文件有效期。有效期时间描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标书代写
答:1)本项目J值招标文件中已明确J=10%。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中已明确基准价格的约定。投标人****建设局网站自行查阅《**市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0期),查询链接为https://zfcxjsj.****.cn/ztzl/gczjgl/jgxx/index.html。3)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不存在描述不一致情形,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已明确规定: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120日历天。
3.问: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图纸****公司审图,投标及后期施工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施工图纸实施
答:本项目图纸已经****公司审核。按照本次招标发布的图纸施工。
4.问:如该****公司委派在我司任职,但****公司交,****公司证明文件证明该人员在我司****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能算我司委派的技术负责人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南路1999****中心8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0-****9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杨韦
联系方式:0550-****590、180****1210
日期: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