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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县桥山街道办寇家洼,陕(2021)**县不动产权第****362号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证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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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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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2021)**县不动产权第****362号,共计21600.86 平方米(合32.4亩) |
2017-1 |
桥山街道办寇家洼 |
工业用地 |
14076.86 |
不高于0.8 不低于0.6 |
不低于30% |
不高于2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71年01月11日止 |
310 |
1028.5 |
10 |
| 2020-10 |
7524 |
不高于1 |
不高于20% |
不低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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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本次不动产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3日按下列联系方式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及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3日16时整。标书代写
五、拍卖出让地块于2026年2月2日至2月3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竞买条件的,我公司将在2026年2月3日17时确定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出让时间:2026年2月5日上午9时开始。
拍卖出让地点:****交易中心交易厅。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标的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指定账号,支付方式为转账。否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土地现状条件以现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2****2166
联 系 人:孙云杰 联系电话:187****8157
联系地址:**市**区红化煜**光芳华公寓一单元602
十一、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
账 号:610********800000093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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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