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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15 |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15日受理并拟批准******公司汽车零部件铸造项目的公示 | ||
| 文号: |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受理******公司汽车零部件铸造项目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公司汽车零部件铸造项目 |
| 建设地址 | **市高新区富美路6号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 环评机构 |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1月15日 |
| 环评报告全本 | 见附件 |
| 项目概况 | 项目规模及内容:购置安装浇铸机、制芯机、保温炉等设备89台(套),年产蜗盘1000吨、汽车水泵1000吨、新能源汽车储液罐底座配件1000吨(铸造产能共计30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拟采取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熔化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浇铸、制芯工序废气(含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布袋除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落砂、切割、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 (2)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中工环科(****公司处理;湿式打磨、除尘排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运营期固废治理措施 废钢丸、废焊材、废砂轮、沉淀池铝屑等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和下脚料等收集后回用于熔化工序;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污染防控,企业应加强管理,根据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控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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