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AS 区雨水收集处理提升项目连锁块换铺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1-15 10:00:00 |
| 发布单位:****第十二项目经理部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公司 AS 区雨水收集处理提升项目连锁块换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招标公告 ****公司 AS 区雨水收集处理提升项目连锁块换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as-****001) 本招标项目****公司 AS 区雨水收集处理提升项目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规模:****公司办公区域、S区、A区、六区等,**雨水收集池1座,收集含尘雨水储存进行处理。新购置污水处理设备一套,**雨水压力管道约 1500米。 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部分。 包件划分: / 。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1 月 30 日(具体时间以入场通知书为准)。 2.3其他: 无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无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zj.****.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10:00时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15: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投标人应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15:0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公司 AS 区雨水收集处理提升项目连锁块换铺工程标书费用”,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发至招标人邮箱(售标截止前1小时未发凭证的不予受理,视同未购标书,邮件标题栏填写“********公司 AS 区雨水收集处理提升项目连锁块换铺工程工程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投标人需将付款缴纳凭证上传至分包管理系统(未上传系统的视为未购买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 **** 开户行: 建行**市**支行 账 号:130********800000412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26 日15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时间节点均为暂估时间节点,具体以招标人在交建云商系统中设置的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各时间节点,未按系统时间进行响应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权利,因此给招标人带来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海滨路 47号 地 址:**省**市**区海滨路47号 联 系 人: 刘佳璇 联 系 人: 张剑铭 电 话: 173****3819 电 话: 166****251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qq.com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 网 址: /
注: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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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满足国家对排放的环保要求。分包自带的机械设备出厂年限不应超过8年,特种设备不超过5年。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