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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张林成户申请,需注销张林成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拟依法予以注销后给予重新办理新证。
相关许可信息如下:
权利人姓名:张林成
项目地址:革东镇健民路里边
原许可证号:[地字第520********2247号、建字第520********1972号]
批准面积:[用地面积:107.18平方米,建筑面积132.42平方米]
现将上述拟注销决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公示期限: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县革东镇团结路7号
邮政编码:556400
联系电话:0855-****143
联系人:杨娜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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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