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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3MAD10KXE02 | 建设单位法人:文瑜 |
| 文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 **省**市**江桥街道**路1****管委会行政大楼306室 |
| ******年利用 8 万吨醇类残液生产 11 万吨浮选剂系列产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 ****** |
| 经度:113.299167 纬度: 27.01555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30 |
| 湘环许决字〔2024〕5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3MAD10KXE02001V |
| 2025-04-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000 |
| 16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3MAD10KXE0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湘臣环保****公司 |
| ****0211MA4PB7KT0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832078U | 竣工时间:2025-04-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js-eia.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利用8万吨醇类残液生产11万吨浮选剂系列产品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利用8万吨醇类残液生产11万吨浮选剂系列产品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原辅材料按不同比例进行复配、搅拌后生产浮选剂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原辅材料按不同比例进行复配、搅拌后生产浮选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減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做好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书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对物料和产品在周转、存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和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制要求。强化全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措施,无组织有机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三)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四)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原辅材料、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分区贮存。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抹布、废密封圈、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減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项目建设期应对罐区等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运营期要加强对管道的维护管理,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并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地下水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储罐呼吸废气:项目储罐呼吸废气均通过管道接入缓冲罐,缓冲罐排气阀直接与废气处理设施相连,收集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外排。 2、产品罐装过程废气:产品装卸采用带油气回收装置的罐车,将罐车排放口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外排。 3、产品桶装过程废气:产品桶装区(包装间)为单独密闭区,废气经废气捕集设施收集后,和储罐呼吸废气一并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外排。 4、危废间的废气经收集后和生产车间废气一并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外排。 废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市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后排入洣水;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排入园区专用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噪声:隔声、减振、吸声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公司)处理 一般固废:企业已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并按要求分类分区贮存、处置; 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采用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一般污染防治区渗透系数不大于0.419×10-8cm/s); 风险:1、罐区围堰尺寸42m×32m×0.8m,净空容量大于800m3;生产厂房内围堰尺寸24m×18m×0.7m,净空容量大于220m3。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罐区围堰尺寸与环评规格一致;为满足土建竣工验收要求和方便生产,生产厂房内围堰尺寸改为24m×18m×0.2m,但企业在生产厂房内设置了2个应急罐(256m3/罐),因此可满足生产厂房内最大规格单罐物料(配料罐256m3)泄露收集要求。 2、厂区西北面设有1个事故应急池(708m3)、消防泵房及2个消防水罐(385m3/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省最新的危废管理政策,作为项目原料的危险废物,其来源、代码种类和具体代码的危废量以危废经营许可核准的信息为准。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执行**省最新的危废管理政策,作为项目原料的危险废物,其来源、代码种类和具体代码的危废量以危废经营许可核准的信息为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24 | 0 | 0 | 0 | 0.032 | 0.032 | |
| 0 | 0.016 | 0 | 0 | 0 | 0.016 | 0.016 | |
| 0 | 0.002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15 | 0 | 0 | 0 | 0.315 | 0.315 | / |
| 1 | 化粪池DW001、雨水收集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 化粪池DW001、雨水收集池 | DW001排放口,雨水收集池进行监测。DW001监测指标;化学需氧量、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总磷;雨水收集池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项目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对厂区边界无组织和排气筒进行监测,排气筒监测指标为非甲烷总烃;厂区边界监测指标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 1 | 双层隔音门窗、消声、吸声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双层隔音门窗、消声、吸声装置 | 对厂界进行监测 |
| 1 | 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采用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一般污染防治区渗透系数不大于0.419×10-8cm/s) | 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采用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一般污染防治区渗透系数不大于0.419×10-8cm/s) |
| 1 |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交生产厂家、****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公司)处理;企业已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并按要求分类分区贮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 1 | 罐区需设置>572m3的围堰、生产车间需设置2个256m3的应急罐、1个>220m3的围堰;油酸存放区、产品桶装区设导流沟、事故废液收集池,导流沟、事故废液收集池有效容积应>1.0m3;设置事故应急池(708m3)、初期雨水池(202m3),设置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和管理体系、相应的应急处理设施和应急泵、吸油毡等物资、应急处理队伍。 | 1、罐区围堰尺寸42m×32m×0.8m,净空容量大于800m3;生产厂房内围堰尺寸24m×18m×0.7m,净空容量大于220m3。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罐区围堰尺寸与环评规格一致;为满足土建竣工验收要求和方便生产,生产厂房内围堰尺寸改为24m×18m×0.2m,但企业在生产厂房内设置了2个应急罐(256m3/罐),因此可满足生产厂房内最大规格单罐物料(配料罐256m3)泄露收集要求。 2、厂区西北面设有1个事故应急池(708m3)、消防泵房及2个消防水罐(385m3/罐)。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和管理体系、相应的应急处理设施和应急泵、吸油毡等物资、应急处理队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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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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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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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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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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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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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